31/12/2013

「衰人」八種。

一)唔知自己衰既人;
二)無品既人;
三)對人不對事既人;
四)喜愛「雞蛋裡挑骨頭」的人;
五)愛挑撥離間的人;
六)不停製造事端的人;
七)「無建樹」的人;
八)[個人主觀地認為]自己不喜歡的人。

後記:或者我相信人性本善,其實,「衰人」可能是跟別人立場不同的人,道不同,則不相為謀,實不必為他/ 她動氣。

愛妳的,會有預感妳需要甚麼。

他不知道我生日那天,我想要些甚麼禮物,又或者期望有些怎樣的驚喜。
事實上,我沒有想要的,也沒有期望。

然而,有天,當大家沒有跟對方說早晨,
亦沒有通電話,沒有傳短訊,
他卻預感自己到了下午二點半還未吃午飯,
忽然親自送上一個飯盒,
更有趣的是,那刻,
我正正打算致電五金電器師父上門修理「病倒了」的一件物,
之後,他幫我替它「治病」,繼而使它「回復正常運作」。

或許,
愛妳的,就是在妳需要他、希望他會出現的時候,
妳不用致電,亦不用傳短訊,
他也會出現在妳面前。


19/12/2013

這個寒冬,為你添多一點甜。

不吃木瓜,所以沒有木瓜雪耳糖水,只有雪梨雪耳糖水,要多一碗嗎?

18/12/2013

吳哥窟半馬2013(下)

(接續)

我從沒因為想挑戰自己,又或因為想「集郵」而去跑馬拉松。要挑戰,該找比馬拉松更「激」的;要「集郵」,多在港FINE-DINE一下,多飲N枝1982或其他特別版葡萄酒不好麼?又或在香港多跑幾回,就是過去的十月及十一月,至少有十個八個馬拉松!

說穿了,對我來說,往外地跑馬拉松只是出外走的另一個藉口,想尋找的是另一種的旅遊體驗吧!

「吳哥窟半馬」確實是另類體驗:

  • 花了1小時10分鐘完成了最初的十公里,越跑越安心,三小時完成21公里,該可以吧!
  • 過了十公里,或許太安心,開始放輕鬆了點,那就......不好了!膝蓋附近的肌肉開始有點疼,最後,餘下來的十多公里,就只好慢下來,跑幾步,行幾步。
  • 全程21公里,都是公路段,為「石屎路」。我於香港的半馬也跑過「石屎路」,雖有上橋及下隧道,但我穿了較厚底的跑鞋,「避震」能力較強;不過,穿了那雙跑鞋完成了去年九月的全馬,雙腳腫起來,於是,今年六月參加全馬前,我買了雙新跑鞋,輕巧類,薄鞋底。今次半馬,穿了這雙跑鞋。只是半馬,然而全「石屎路」,加上自己鍛鍊不足,沒「避震」,肌肉自然會投訴!
  • 那邊廂,過了十公里,周邊開始出現車輛及摩托車,還有摩托TUK-TUK,跑手跟車開始爭路,而且有不少廢氣。當下一刻,我不禁想:這個馬拉松是認真得很,或許當局以為大部份參加者也會在一個多小時內完成吧!沒法子,我還未完成,只好跟廢氣一起跑,一起行。
  • 這年的十二月,吳哥的天氣很好,天色晴朗,沿途所見的風景不錯,至少經過幾個ICONIC景點,美!
  • 天氣好,也很熱。自己很少只穿TOP,但這次為免中暑,只穿了單薄的一件,最後還是一身汗。
  • 沿途所見不再是一班酒莊的莊主或工作人員,亦不是一群害羞的小孩,又沒有配備全副單車裝束兼騎著一輛光鮮的單車;我見到的是一家大小五口子在一輛摩托車上,路旁的小孩子走向前來想取到我手上的一個膠樽,還有跟我說「Lady, hurry up!」的小孩子。「Lady」一字,似是告訴了我這位小孩子如何看待自己的身份。
  • 跑途上,還有不少傷殘人士參加者。他們的毅力,實不比健行者少。同時,沿途有些健行跑手協助傷殘人士,一邊推輪椅一邊跑。我可以做的,是在旁給他們打氣,鼓掌。
過了終點線,工作人員說獎牌全都派出去了,原因是有些工作人員派了獎牌給完成了3公里賽事的參加者!沒法子,我只好依著他們的指示,寫了我的郵寄地址給他們,等他們送來我的獎牌。今天,我收到了:



後記:2012及2013年的收獲,除了這幾個獎牌(下圖)外,還得到學習的機會,學習認識自己的身體及聆聽別人的意見,更有緣認識外地的新朋友。

16/12/2013

吳哥窟半馬2013(上)

本以為自己跑過了香港的半馬(拉松),然後完成了兩個酒區全馬(拉松)後,覺得跑程上沒有酒,跑不來,於是不會參加非在酒區舉行的馬拉松。

豈知,早幾個月無端跟頗久沒見的好友會面,談起她在柬埔寨的旅程,即日下午,竟在雜誌上見到「吳哥窟半馬」的廣告!不得不認為這也許是天意,是時候走一趟到柬埔寨,又可能是時候參加多一次沒有酒的馬拉松,鍛鍊一下自己,好好備戰下年的酒區馬拉松。

就這樣,我報名參加「吳哥窟半馬」,這次限時三小時。

***
2013年12月1日,清晨6:30,吳哥窟前作起點出發。最終,我還是花了多過三小時才完成:3小時15分。不過,還是完成了。

先看相片全集,感想隨後送上。

(待續)

12/11/2013

沒有週年紀念的愛情

從來沒跟你慶祝甚麼「週年紀念」,甚麼相識紀念、拍拖紀念、情人節......就算連大家的生日,也不一定會慶祝一番。問心,其實我記不起大家在那天相識,亦記不起那天與你走在一起,於是,何來「週年紀念」的日子來慶祝呢?

在工作上,我不時都要追趕時間,確定日子,在私務上,我已不想再理會那些甚麼紀念日了,能一起過的每一天,都開開心心過,不是也該慶祝嗎?這樣一來,相聚之時,就是「紀念日」,都值得慶祝。

10/11/2013

十年依然

十年過去,在校園再與曾一起共度時光(及時艱)的好友相見,雖然有的身份變了,是別人的妻子或丈夫,是別人的父母,職級不同了,工作也不是十年前所憧憬的了,不過,似乎大家依然是我。

人沒變,但生活變了。是大家在不自覺間選擇了看待生活的態度,以及生活的方式。

祝願大家過著自己想過的生活,一切安好。



04/11/2013

沒有不吐不快,只有不喝不暢快。

好一個週末!今年沒有出席一年一度的美酒佳餚節,反而度過了一個私人的週末,豈知,花時間處理私務倒令人感到納悶不已,結果一連數天,不停在深呼吸......深呼吸......深呼吸......

然後,我發現原來自己漸漸沒了「不吐不快」,只有「不喝不暢快」。因為沉醉在酒酣耳熱的時間,所有不快就有如跟酒精一起化解了,也不用明言,亦不需跟別人傾吐了。

同時,我開始認為不快的源頭是因為某些問題未能得以解決,所以不快的心情是不必道出,重點是先解決當下的實際問題。在我看來,解決問題的方法不一定是要拆解問題,而是要讓腦袋騰出一點點空間去思考,去尋找解決方法。

也許就是因為這樣,酒讓我的腦袋得以舒緩,它亦把我推進一個無人空間,為我帶來意想不到的新思維去解決問題。於是,問題解決了,又何以有不快?

要是不喝酒的,其實讓自己抽離一下,嘗試做些平日不會多做的事,踏出了第一步去試,就不定會悟出新的觀點角度去應對原來的問題,繼而不再糾纏當中。

最後,我不排除「煩惱自尋」這回事,「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猶記得中學時代,有位老師曾跟我說過一番話,控制不來的情況,不一定要執著於眼前,想著怎樣控制那控制不來的,不一定能改變現況;相反,其實可以控制的是自己,著眼點是在控制其他能力範圍能及的,那就是了。

其實這道理簡單得如,無端發現有隻蚊在睡房出現,晚上趁黑,叮了你幾下,又或在你耳邊發出煩擾的聲音,再加環迴立體聲效,但就是開了燈還是看不見牠,打不死牠,那可以怎辦?先治身上的癢處,接著點蚊香也好,噴蚊怕水也好,就是做可以做的,然後再倒頭大睡!牠是怎樣飛進來暫不重要,尋不到牠的話,牠在哪亦不重要,能夠再次安然入睡來得更重要。若然那隻蚊再出現,再停不了的咬你,總有一刻牠吃得飽飽,身驅重重的,飛起來也慢幾拍,再拍死牠也未遲;那邊廂,若牠還很餓,自然又會再出現,亦是時機滅了牠。

控制不來的是那隻蚊,能控制的是自己。連自己也控制不了的,那就準備繼續被蚊纏繞吧!

01/11/2013

贍養費 vs. 分手費

情已逝,愛已褪,贍養費也好,分手費也好,又為甚?

***
女性好友跟我說她的前夫向她追討港幣200,000的金錢。一直以來見證著二人對外的關係,我不明白何以會有這一幕-他向她追討!?

雖為女性,亦是好友的朋友,但我不代表任何一方或任何人的立場,只不過,我不明白為何他會有此一著。相信無論是女方或男方,大方才是最重要,那是人的根本。過去的已成過去,金錢上的一切是重要,因為畢竟大家也要生活,但既已分了,又沒有共同的子女要養育的話,那又何必再纏?

總覺得當兩人能有緣走在一起,即使是曾經過去,也是有緣,大家亦曾付出過。理不了金錢上的,又或感情上的,怎計是好?沒得計。

或許我還是愛著「有情飲水飽」的想法,而不太在乎那「麵包」。我有酒,就是了。

後記:好友跟我說了她的現況後,繼而問我的。我只說了一句:「我沒有男朋友,只有好情人。」

27/10/2013

「花姨,我俾恐龍妳帶返屋企吖!」(下)

(接續)

常聽說現在世界變得物質化,電子化,孩子不易學懂珍惜,很多時間會對著電子產品,手指掃屏幕,玩具又多,不易專注。然而,我發現,那其實只因人而異,因家庭而異。

跟外甥「爭(恐龍)玩具」事件讓我發現,小孩子其實很喜歡見到新事物,觸手感受物件,而不一定只愛在屏幕上掃,問題是,成年人給小孩子接觸到甚麼。幼童其實還未學懂自己出外找東西玩,意即他玩的都是成年人給他們的,或成年人自己會用到或家裡有的東西。

至於珍惜這回事,小孩子與成年人也一樣吧,只要是特別喜愛的,就自然會珍惜,所以我看,要小孩子學懂珍惜,或許也就等於培養他們對事或物的鍾愛程度,而著手處可能是觀察小孩子當下的一刻喜歡做甚麼,處於那個學習階段。

自從那天發現外甥在數我的恐龍有多少隻牙,更發現恐龍比自己有更多的牙齒(回想起來,或者他經常問「花姨,你有幾多隻牙?」,可能是他想找到比自己牙齒數目少的大人,然後說「我多過你呀!」,可惜,他未找到,就連恐龍也多過他,所以我那次見著他興高采烈開始數,數完之後,立即面露失望的表情),我猜恐龍那排26隻的牙是最吸引他的地方,其次是恐龍的體積,剛好給他抱入懷,不太大不太少,漸漸地,恐龍成為了他的朋友。

他享受跟朋友一起的時間,即使是一件死物,當小孩子把它與活生生的朋友連在一起,自然會珍惜身邊的物件。

不理解的話,看看電影TOY STORY吧!

「花姨,我俾恐龍妳帶返屋企吖!」(中)

(接續)

中秋節後的一個星期,我思前想後,到底我怎樣可以成功於下個週末,從外甥手上取回我的恐龍。是抱著不能強硬地以成年人與長輩的身份去作命令的想法,我在找方法。有好友建議我以物易物,買另一件恐龍玩具給他,以作交換。

然而,其實我估他就是喜歡我的那一個,即使我給他一件新玩具,也不等於他會明白何謂交換,或只會以為我送他一件新玩具。同時,我很少買玩具給他,我寧願花點心思,找些新玩意,跟他一起參與其中,又想他從中認識點新事物。結果,我想到跟他一起造壽司。

搞了一整天,作了12小時的褓姆,我準備離開時,問外甥:「我走喇,返我屋企,咁我帶埋恐龍走喇!」

他本來是望著我的,當我說罷這句話,他就忽然低下頭來,細聲說:「下次先啦!」望著他,我知他是明白我很喜歡那恐龍,而那是花姨之物,亦肯定若我說不可,他是會服從的。不過,我想那只是一件小玩物,無論我有多喜歡那恐龍,又很希望可以把它帶回家,其實讓它留在外甥那兒,又何妨?於是,

我說:「好啦!咁恐龍留喺度多一個星期,我下個星期嚟帶佢走啦!」
「好吖!下個星期吖!」

「咁你同恐龍講早抖,好唔好?其實佢有名架,佢叫DINO。」
「DINO?唔係,係DINOSAUR!」
「係DINOSAUR DINO!」
他望著我笑了一下,說:「DINOSAUR DINO,早抖!」更送了一個擁抱給恐龍。

***
如是者,接下來的兩個週末,我都會到訪他家,離開之前的對話依然一樣,最後還是他的一句「下次先啦!」使我說好。

直至今個週末,我問姊可否帶恐龍走,她說好,但雖然她沒跟我說,但我知道她是希望我先說服外甥,然後才帶恐龍走;那邊廂,媽聽見我這提問,悄聲建議我說,不如趁著外甥不為意,拿走它,不就好了。

我既然有那童心跟外甥「爭玩具」,而又有成年人的心智及頗高的EQ,我能夠想像若然小孩子失去了有如是朋友的玩具,是會有點失落與不快;如果我真的悄聲拿走了恐龍,那豈不是暗地裡以行動告訴了小孩子,大人就可以因為喜歡一件物品,就可不問自取?(雖然他知物件不是他的,但因為我說過讓它留下,所以那刻,恐龍確是暫托在他那處,可算是他的呀!)

想不出法子來,只好再重覆嘗試。當我打算要走,問他可否帶恐龍走,還是四個字的回應:「下次先啦!」一如以往,他沒有看著我說這句話。

這次,我沒說好,沒說讓恐龍留下來,亦沒說下個星期再來帶它走,只是保持沉默。然後,當他步向睡房,他忽然跟我說:「花姨,我俾恐龍妳帶返屋企吖!」

他更二說不說,快步走到客廳,拿起恐龍,把它放到我手中。我抱著恐龍,一臉不知所措,只懂說句:「咁我帶恐龍返屋企喇!」

「好吖!」他有點依依不捨的樣子,望我一眼,又望恐龍一眼,然後他伸手,跟恐龍握手!握手之時,他望著恐龍說:「我哋握吓手吖!」然後,送了一個擁抱給恐龍。

猶記得有天跟外甥數恐龍有多少隻牙,於是,我便說:「你記唔記得佢有幾多隻呀?係咪26隻呀?」接著外甥又開始數1, 2, 3, ... 18, 19.... 25, 26,「26隻呀!」

跟外甥一邊數,我發現外甥把一張貼紙貼了在恐龍的牙齒上面:

似乎外甥把恐龍當成了朋友一樣,於是,我說:「好啦!咁花姨帶佢返屋企喇,花姨屋企仲有好多恐龍掛住佢,佢要返屋企見吓啲朋友呀!不如聖誕節,我再帶佢嚟揾你啦!」

「好吖!」

就這樣,我成功帶了恐龍回家。

(待續)

「花姨,我俾恐龍妳帶返屋企吖!」(上)

九月尾的中秋佳節,難得我在香港,帶了自家的恐龍燈籠到外甥家去,一心想於花燈活動後,把它帶回我家。
 

甫到埗,我已跟大外甥說了一次,恐龍燈籠是花姨的,我會帶恐龍一起回家。他沒回應。

其實,我早前已經帶了另外一個燈籠給他,不是新買的,是去年我跟姊說那樣簇新的燈籠,不用掉丟吧,寄存在我家,下一年再送回吧,不必浪費。所以,去年跟外甥說了一次會把燈籠帶回我家,明年再見。就這樣,我認為他有一個,我有一個,他玩他的,我玩我的。

豈知,我發現他沒回應我的話,不是因為對我的燈籠不感興趣,也不是因為他不理睬或不明白我的話,是他十分喜歡我的恐龍,卻又知道那是我的,不敢說要。讓我有這發現的是由他不作回應,直至吃過晚餐,再到外出空地遊玩,然後我離開期間所發生的一連串事件:

晚飯後,準備外出:外甥本來的燈籠已放在他旁邊,但他伸手拿起我的恐龍,然後望著我。面露詫異表情的我說:「你嗰個喺呢度喎,恐龍係花姨架喎!」-皆因他於下午沒回應我的話,我以為他沒對我的恐龍感興趣,所以我一心想帶我的燈籠出去玩,沒想到,最後似是在跟四歲的外甥爭玩具!

外甥一手捉緊恐龍燈籠的手柄,雙眼與我的對望了至少五秒,身邊的其他成年家人一早就知道我與恐龍也只是訪客,眼前的情況只令他們也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是好,沒有人命令外甥拿自己的那個,又沒有人著我讓那恐龍給外甥。

對望五秒後:「花姨,嗱,妳玩啦!」外甥把恐龍給了我,然後沒有拿他的那個。低頭準備出門。

出門後至遊玩回家:外甥沒說一句話,也沒有拿起過他自己的燈籠。

這一個小時間,我只想起四個字:悶悶不樂。其實,早在中秋前的好一陣子,我已聽聞外甥怕恐龍,他看過TOY STORY,卻全不感興趣,於是我才放心帶恐龍到訪,加上他於當天下午沒回應,又表現到毫不感興趣,我真沒想到原來他是那樣喜歡恐龍燈籠!

好,還是要想想法子,但我真的不想把恐龍送給外甥。最後,我想到一個方法。在外甥說要去睡的時候,正想親吻說晚安之時,我說:「不如我俾恐龍留喺度,陪你一陣,我下個星期嚟帶返佢走吖!」

下一秒,我還來不及看他的表情,只聽到他大聲說好!親自走出睡房,到客廳拿恐龍到他的睡房,我說:「咁恐龍留喺度,瞓喺你床尾,呢度啦!」然後,我放低恐龍,跟外甥親吻說晚安,然後我說:「咁你可唔可以都同恐龍講早抖呀?」

他望著我笑了,然後把頭轉向恐龍:「Dinosaur,早抖!」

(待續)

「我哋去SOGO搭LIFT,上六樓呀。」// 「唔好,我哋去五樓吖。」

早陣子,我寫過一篇文章關於外甥為甚麼喜歡SOGO部LIFT(上篇/ 下篇)。雖然我明白了他何以會愛上那部份LIFT,但還有點不解的是他說要帶我去五樓,而那是「爸爸的一層」。

今天,我又遇上機會跟外甥到SOGO。目的地是六樓,然而,由SOGO對開的馬路步行至SOGO的入口那短短數分鐘,就出現了以下的對話:
「我哋去SOGO六樓。」
「唔好,我哋去五樓吖。」

「唔係呀,我哋要去六樓。」
「唔好啦!搭LIFT去五樓啦!我未去過。」

謎底解開,又是那三個字:好奇心。實情,我要推翻之前的猜測,他不是知道爸爸要買的東西會在五樓,而是他看字知道那是賣男裝的樓層,而爸爸是男人,所以那一層是「爸爸的一層」;他想去五樓,不是因為認為爸爸要去那兒買東西,而只不過是因為他未曾去過那一層!

結果,我們搭LIFT到五樓。出LIFT之後,出現的對話:
「你嚟五樓做咩呀?呢度有啲咩呀?」
「等我睇吓先啦!」

邊說著,他左看一下,右看一下,我們已差不多走到扶手電梯,他說:「我哋上六樓啦!」很順利,我們來到目的地:六樓。繼而,我發現,他看過了,知道了,他自覺地說要去本來我們要去的目的地。

***
試想想,如果我們成年人以為小孩子是為「扭計」,又或因為成年人覺得趕時間,直接到六樓才可,又或因為成年人說要到六樓,小孩子好應該「唯命是從」的話,那很有可能抹煞了那個發掘五樓的機會。

同一時間,很有可能小孩子本來不是為「扭計」,最終也變成「扭計」!另外,更有可能因為小孩子的好奇心滿足不了,繼而使他們好奇心更強,致使他們建立到「非做不可」的心,並施行不同而富創意的方法去達到目的。

要是小孩子的「要求」只是小事一樁,多花幾分鐘,多行幾步路,滿足一下小孩子的慾望,又有何不可?重點是能夠與小孩子建立互信,讓小孩知道成年人也會聽到小孩子的聲音,他們自然會坦然說出有何「要求」,當然,不是每個「要求」,成年人都要答應,但既然大家建立了信任,小孩子其實也會聽得見我們作為成年人的聲音。

有時,當父母一心為孩子好,想教導或指導孩子,卻於所有任何情況下,都以一個理由「咁唔啱!」或「你咁唔聽話既!」而責罵一番,很有可能他們只知道「做某些事情,是會被罵」,而根本不明所以,甚至沒能建立自己的判斷力。

深信間中的嚴厲或責罵是需要的,但絕不應該於所有任何情況下,也用同樣的方法去處理小孩子的不當行為。小孩子未懂事是不爭的事實,未能在某些年齡階段明白一些道理,也是必然的,若然成年人也能夠學習怎樣聆聽小孩子的聲音,留意一些他們的「小動作」,以及他們作一些行為背後的思想,並認識他們在不同階段的認知和理解能力,其實是可以有很多方法去改變小孩子的不當行為,更要是他們自願去改變,甚至是自發性去做某些正確的行為。

若你也同意以上所言,而又已為人父人母的話,要能實踐,殊不簡單。或許,第一步是學習於適當的時候,放下「成年人」的身份,把自己也當作小孩,一來可以藉此明白自己的孩子,二來他們是會因此感受到父母是明白自己的,繼而願意向父母坦誠及開心相處。

26/10/2013

為咩而(繼續)跑馬拉松?

早陣子,在某個酒會上遇到良久沒相見的酒界好友,她問我最近忙甚麼,又有何大計。我心想,沒大計,想了數秒之後,我說:繼續跑馬拉松囉!

然後,她說:「為咩要跑馬拉松呢?」
我回答說:「其實,我都唔知呀!

接著,我們把話題轉回葡萄酒。

**
幾天之後,另一好友無端致電相約下午咖啡聚,說有嘢俾你呀」。原來,她剛從台灣回港,想給我手信。那是一本看以書籍,卻又有點想雜誌的讀物,封面寫著「Running-夏日X鍛鍊X塑身」。

讀了幾頁,都是關於如何透過跑步這運動塑造身段,再過幾頁,才提到關於跑步要注要的事項,免致受傷。讀完了,我不禁想起酒界好友的問題,而我也在問自己為咩而(繼續)跑馬拉松?」。

完了去年的梅鐸全馬,跑過一次,不夠嗎?不滿足嗎?自己又不愛跑,不愛運動,身邊愛跑步而又會跑長途的人都跟我說過不少練習的要點,但似乎我至今還是不習慣那樣練習,甚麼跑全馬42公里的賽事前X個星期,最後累積跑50公里或以上。對我來說,那幾近是如天方夜譚,沒可能吧!

現實中,我卻又真的於今年完成了第二個全馬,即使時間完全談不上是正常時間,花了六個多小時,才能回到終點,但至少,還算是完成了。個多月後,我又會「出征」,到柬埔寨跑吳哥窟半馬。難道我真的愛上了跑步?

想了又想,最後,我發現自己沒愛上跑步,只是愛上了抽離:抽離我本來認識的葡萄酒世界,用自己從來未想過會用的方法去感受酒區的生活;抽離自己本來不運動的個性;抽離香港的世界,所以我在外完成了一個又一個,還想來年到美國NAPA或/ 及法國CHAMPAGNE跑馬拉松。

至於柬埔寨的那個呢,想也只是藉口走出去,以另一個角度去看吳哥窟而已,同時,為了明年的酒區馬拉松作預賽準備。要不是有機會出去跑一趟,猜我在香港是不會怎練跑的。

無論如何,人人說運動重要,每人每日都該運動,為酒而跑,為酒而繼續跑,愛酒的心化成了定期運動的心,那也不錯呀!

後記:一年一度的渣馬賽事報名已開始,近日,有人跟我談起,問我有沒有報名,說真的,跑了一次半馬作試驗,達到去年跑完全馬的目的,就是了,完全沒興趣再參加,又或參加全馬。言談間,他說某些參加者,為的是炫耀自己曾參加馬拉松,不作準備就去跑,那很危險。如此一來,我看他們既不是為了運動,卻又不是為了挑戰自己,是純粹因為某程度上的虛榮心而去跑,結果,有些人會受傷,即使能炫耀一番,但苦了自己,亦享受不少跑馬拉松的樂趣

慶幸自己身邊認識的業餘跑手好友都是認真對待這運動,亦會先了解如何準備自己,為跑長途作好準備,亦多得自己不是因為虛榮與炫耀而跑,結果,好友們的指導讓我準備好自己,並帶著「平常」去跑,最後安全完成,而我亦能好好享受當中的過程。

17/10/2013

「用八達通咪好囉!」-記一段男人與女人之間的對話。

前天,我本打算到寶雲道練跑,那知,跑了一會就變成步行。慢走,被蚊子叮了幾下之外,賞花看蝶,還沿途聽了一些旁人的對話。

不是有心聽,而是有些特別大聲講。本來就百思不得其解,清清靜靜步行不好麼,何以要那麼高聲大嚷?不過,更奇怪的是內容,那是一位外籍男士與一位看來是華人的女士,以英語對話,以下的是我翻譯過來的,同時,只意譯,不是隻字一樣。

女:咁多散錢,又重,又要袋,咁麻煩!
男:我俾現金,人哋找錢俾我,我唔通唔要咩?
女:咁你用八達通咪好囉!

再一次,我只是路過,不是有心要聽進耳,又,既是慢走路過,我只聽了數秒之間的對話,走過了,沒回頭,繼續向前走,不知對話之後的情況如何。

聽罷,我想的不是用現金較好,還是用八達通較好;我想的是,真的不明白為何那女士會因這樣的小事一樁而作出大發雷霆的表現。

帶著零錢,可以當是「負重運動」,沒所謂吧!

這番話給我的啟示是:女人,有咩必要為這樣微不足道的事而動氣呢?既傷身,又傷和氣,不如花點時間做些有意義的事吧!就算不做什麼大意義的事,也做些讓自己開心,並分一點開心給身邊的男人好嗎?

15/10/2013

唔識,咪冇問題囉;咁識呢?

從電視新聞上看到關於「共融」的兒童遊樂場的設施,受訪的一位職業治療師提到大部份的設施旁邊也沒有指示設施的使用方法。

理論上,我明白,對我來說,自己到過家附近的公園,遇上一些運動設施,我也會看看使用方法,才行動,去使用那些設施,那是我作為成年人的理性驅使這行為。對一眾只有幾歲的小孩子來說,那些使用方法,到底有何意義,且不談他們是否懂得讀那些文字,就算使用圖解,作為有意識的成年人,又如何讓他們留心了解如何去玩呢?

我跟兩位外甥到過遊樂場,一來他們跑得快,二來整個遊樂場有那麼多的小孩子,排著隊的大有人在,其實,我不太能夠控制到小孩們如何「使用」那件設施,從他們眼裡和行動上,我只見到三個字:「盡情玩」。

自己未有機會親身接觸「需要」那些「共融」兒童遊樂場設施的小孩子和父母,也不懂分辨出在一個遊樂場上,哪些是特別為「共融」而設的兒童遊樂場設施,不過,我心想,既說「共融」,其實,不也是希望這些小孩子也可以跟其他一般的小孩子共同享有在外出玩樂的權利與快樂嗎?何以在遊樂場的玩樂時間,也要成為他們「訓練」的時間呢?若然設施的設計和物料也是安全的,是否真的要拘泥於「如何使用」那件設施的問題上呢?讓孩子在遊樂場上發展創意,不也可以是目的嗎?

這一番思緒,不禁讓我在想:「唔識,咪冇問題囉!」小孩子或不懂如何使用設施,但他們開心地以自己心目中的方法去玩樂,毫無問題;大人呢,卻自掛在口邊懂得使用,又或安全使用設施為中心,而忘記了設施本身是為了希望小孩子有那空間去玩樂一番。如此一來,「唔識,咪冇問題囉!咁識呢?」

我看可能會引致:煩惱自尋。

後記:以上所談的是成年人與未懂性的小孩子之間的「唔識」與「識」。成年人的工作世界,或葡萄酒世界,另作別論。

12/10/2013

樂觀,不是天生的。

這個晚上,機緣巧合之下,跟一位素未謀面的大學YEAR 2師妹談了一會兒,聽了她在學的故事,亦分享了自己畢業多年後的體會及給她的一些建議,她的回應是:「師姐,妳都幾樂觀喎!」

聽見她的這句話,我忽然發現,其實,樂觀,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一種性格,而是後天養成的態度。要養成這種態度可非一朝一夕的事,卻要經過好些體驗和反思,再加上某些令人「開竅」的機遇。

自問,我肯定有著某程度上的樂觀態度,不過亦有好些愁善感(想那是寫作人的共通點吧!)與執著,所以自己不太認同師妹的那一句話。

或許,更貼切的是,我養成了一種「隨緣」的態度,那邊廂,我開始領悟到「樂天知命」所衍生出來的豁達吧!

註:「樂天知命」出於周易《繫辭上》第四章,其中一句為「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懮」。

10/10/2013

能「閉關」在家,重閱家中每一本書嗎?

自六月從歐洲回港,我也沒怎花時間逛書局,只間中到誠品走走,但真的是走馬看花而已,全因那兒的書藏讓人有點失望,於是,每次到那兒去,都是晚上十點前後,想讓自己透透氣罷了。

直至那天在書架上拿出《LOLITA》一書,望著書架,我發現架上的書,好像很陌生,有些未看完的,就更陌生,原來自己很久沒專心看一本書,又或用另一個角度看,是自己沒能抽時間,花精神好好讀完一本書。極其量,我只能於每個星期,花數小時去閱讀,結果,要讀完一本書,要花很長時間。

忽然間,我很想一個月不做(其他)事,只在家重閱每一本書。

對我來說,它們的意義,不只在於那一本書的內容,又或它的作者,又或內裡的思想意念,實際上,書架上的每一本書代表著我的成長歷程,有些或曾經為我帶來思想上的衝擊。

我想,重閱架上的書,或許有另一番理解,能再一次帶來新衝擊。


08/10/2013

當愛與誠變成只有責任

雖說金錢是萬惡,但有時,若一件事或一段關係只建基於金錢的話,似乎那就變得簡得,那是一買一賣,只要是雙方洽商成功,互助互利,就成事。愛與誠,跟責任也可全無關係。

若果一件事或一段關係的開始是建基於愛與誠,而隨著時間流逝,人的思想心態或有變,環境因素亦可能在變,而愛與誠漸漸減退,甚至消失,換來只有責任作維繫,此時,人很容易變得極端,自我,而且感到迷失或失落。

也有可能的是,一切緣起自責任,愛與誠從沒存在過。那到底,人可以有多重的責任心,又或換句話說,一個人可以承受多重的責任?




01/10/2013

12小時的褓姆工作,讓我有所發現。(下)

(接續)

作為成年人,又在「社會大學」磨鍊多年,加上今時今日急速的生活步伐,希望升職有如「直昇機」,似乎我們也不期然想孩子能夠以極速時間學會很多,跟社會接軌,為著往後「鋪路」,年紀小小就要每天上不同的興趣班,「有個好既PORTFOLIO」,同時又要兼顧學校的功課,甚或要上補習班。以前上補習班,某程度上意味學習程度緩慢,需要加把勁追上,而今日的補習可以是為了要領先,爭先。

其實,小孩子本來就天生有顆鬥心,即使不是想第一,但至少「唔輸蝕」。

我最近就愛跟外甥玩一個遊戲:當我手上的飯碗剩下兩口飯左右,我就望望外甥的碗(通常他不是十分專心,又或開始想放手停口,似會吃剩飯菜),然後問他「咁慢既?花姨就嚟食完喇!」,繼而給他望一望我手上的飯碗,他接著又望望自己的飯碗,專心一點去吃,不會吃呀停呀。當我吃完之後,若然他還未吃完,我會給他看看我的碗,說:「花姨就嚟食完喇!你仲未食完呀?」當他吃完後,他很多時會示意我看看他的飯碗。這時,我多會再給他看看我那像鏡一般明亮的飯碗,就是一粒飯也沒吃剩!他又會看看我的碗,再望望自己的碗,比較一下之後,他多會自動拿起羹匙,準備吃個乾乾淨淨,這時,我多會握著他手及手上的羹匙,把碗裡的幾粒飯撥到羹匙,讓他吃個光光。最後,我會再一次拿起我的飯碗,拼在他的飯碗旁看看,說句:「OK!叻呀!」

試過一次兩次,外甥的表現都一致,甚至有趨向,他不用我再說「咁慢既?花姨就嚟食完喇!」。我有這推測,是因為有次飲湯,當我在慢慢享用的時候,外甥拿起碗,就「起勢」快速地飲,飲了一大半,望望我,吸一口氣,又再繼續,然後一飲而盡,然後遞隻碗給我看。我不禁暗笑,心想,他自動自覺把我當成假想敵,要快過我吧!於是,我說:「好犀利呀!快過花姨喇!」說罷,看看他的樣子,沾沾自喜的一張臉。

經過這些「實驗」,要是孩子本身不是真的躲懶,其實,他是會因為「唔輸蝕」的鬥心,跟你鬥一鬥,而為了勝利,他是會努力或思考如何取勝。所以,到底是否真的需要帶他走向極點,像大人一樣以極速時間,完成他本來可以輕鬆面對,又有空間去享受的過程,發掘自己的興趣,渡過愉快的童年呢?

12小時的褓姆工作,讓我有所發現。(上)

剛過去的週日,我作了暫代褓姆,跟兩位外甥一起渡過了十二小時。這短短的12小時內,我發現兩位小孩子幾乎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學習如何生活。

當然,他們不知道「生活」這兩個字,也不曉得每天活著,走著,所做的每一件事或所遇的每一個人就是他們生活的一部份,然而,我看得到,亦感受到他們對身邊事物的好奇心和間中不明所以然的樣子,就知道他們在思考,在了解,在摸索,在認識-認識周邊的事物,認識身邊的人和認識自己。

小孩子似乎是有能力去自己學習,亦似乎有能力去循序漸進學習。幼年時學會了爬,然後行,就會學跑;學會了伸開手指,就會嘗試去拿東西,然後放手,再拿過,重覆又重覆,就學懂了,其實,我看所謂懂得,就是掌握了當中的竅門或方法。

長大了些,上學去了,認字也好,閱讀也好,學樂器也好,重覆一次兩次三次,記住了,就會自動去挑戰自己,找些新的東西去發掘,那是天賦予小孩子的一顆探知的心和思考能力。然而,有心去深求認識,願意思考,不就代表他們在任何程度的知識水平或層面都能自己去學習,世界上是沒有「過目不忘」的,又或者不是看過一次,就自然會學懂。

例如,我跟外甥一起「整壽司」,見他一開始拿著竹蓆,自己在「卷卷卷」,我以為他懂得這個動作,又見過我卷起放了飯和其他食材的紫菜,他看一看就該會懂吧!那知,一切就緒,他似乎不懂卷,是因為當所有材料平放在枱上,在平面上向前卷,他不會,只有竹蓆的話,他可以拿起扁平的蓆,然後卷上。當我明白這點之後,我走到外甥後面,拿著他的手,一步一步教他卷,覺得他明白了如何在平面上向前卷,我放鬆一點雙手,我又發覺有點不對勁,他還是做不到。最後,我發現是他的小手還是太小了,相對我這個大人,手指長,又懂得用力,把紫菜上面的飯和食材壓一壓才卷,做出壽司卷來。

不是因為他蠢而學不懂,也不是他沒經思考,沒努力,所以做不來,亦不是因為他想不通而做不到,只是其他外在的因素讓他未能自己做到。不過,當我知道原因,我跟他一起一邊卷著壽司,一邊在做點功夫,最後依然有壽司吃。當然,他是知道未能靠自己完成,不過,參與當中,加上花姨的協助,他還是認為自己成功了,至少願意再嘗試,繼續盡其力量去試。

我猜重點是鼓勵嘗試 + 適當時候放手,適當時候加以指導或輔助,但盡量不構成依賴。

(待續)

30/09/2013

想孩子飯來張口,還是學會「揾飯食」?

早陣子心血來潮,到日式超市買來做壽司的材料,有醋、紫菜、WASABI、竹蓆、日式盤子。可惜,幾個星期以來,還未行動自製壽司。

結果,前幾天,我想不如跟外甥一起做壽司,還可以先到SOGO買其他食材和魚生!

星期日的早上,外甥似乎心情好得很,一見面就跟我說;「我哋今日食壽司。」然後,我想,他知不知道這天的活動是「整壽司」,而非「去食壽司」呢?於是,我回應:「我哋要自己整喎!」然後,他的話,令我有點驚訝:「我哋去SOGO B2,之後,我幫妳洗米吖!」

我心想:「吓!?點解佢知道去B2,又知要洗米,先至煮到飯?」



接下來,我就明白了。是外甥已經試過到SOGO B2,亦試過「洗米煮飯」,更愛上了煮飯。當我說要用我帶來的日本米,他還說家裡有米,於是,為了「說服」他,姊讓他親眼看一看家裡的泰國米和我帶來的日本米,看起來有甚麼不同,親眼見過,知道不一樣,他才「答應」用我的日本米。

飯煮好了,外甥興高彩烈跟我一起加醋「撈飯」,他更問:「啲米變咗飯?」

做壽司的過程,他望著枱上的各樣食材,望著我在「卷卷卷」,切開那卷物,就見到他印象中的壽司。似乎,他是開始有興趣來參與,而且臉上現出很認真的樣子。當我告訴他:「到你喇!」

我先放好紫菜,放了飯,著他自己選食材放在飯上面。那知,他望著我,問:「攞手呀?」

「係呀!」

接著,他才安心動手,最後完成了他的壽司,還邊做邊吃,比平日還要吃得多和更專心去吃。
***
偶爾聽見一些報導談及今時今日的孩子連生活最基本的小功夫也不會做,到底是父母為生活奔波而沒時間去指導,還是他們以為孩子上學,入讀名校,為他們好好「鋪路」,比自理能力更重要?

湊巧,早前跟好友談及她以前的工作經驗,她說試過遇到一位剛畢業的酒店業學生,在實習期間被調配到餐廳,但那實習生連舀飯也不會,就是因為自小在家也不用他動手來做,名符其實的「飯來張口」一類!讀完某個程度的課程,爭取到一個機會,但原來連最基本的也不會,如何「揾飯食」?

看著外甥高興地洗米煮飯,我猜是他除了覺得洗米「好好玩」,學會了煮飯像還讓多學了做一件事和發現「米變成飯」,明明本來一粒粒硬硬的,變成了軟綿綿而又「重」的飯(他在加醋「撈飯」時發現,本來他能「玩弄」的米,變了飯之後,他竟不夠力「撈」,不能再「玩弄」)。希望外甥得到這次的體驗,不會成了「飯來張口」的一類。

後記:當外甥於製作第一件壽司前向我作出提問「攞手呀?」的時候,我是呆了兩秒,何以他這樣問,他不是見過我DEMO一次,就會跟著做嗎?然後,我想,定是平日在飯桌上吃飯,都會用筷子,而且經常著他用筷子「夾餸」,不要伸手就去拿;又或者因為他未懂好好的用筷子,間中會「失手」把飯或餸弄到枱上,往往大人們都會說「唔好用手執喇!」,於是,這天外甥有那樣一個提問,是先要拿到APPROVAL吧!

我欣賞外甥會先問可不可以,這可以避免日後習慣了「先斬後奏」而闖禍的機會,但我忽然在想,有時會否因為某些大人們的一些關於管教或DISCIPLINE的主觀思想,而有可能令小孩子的童真變成了深藏的童心呢?

小孩子的好奇心

中秋節那天,姊問我是否有放大鏡(猜我快要變成叮噹/ 多啦A夢,有個百寶袋!)。姊說今秋會帶外甥們到郊野公園,想帶一個放大鏡去,給他們(尤其大阿哥,兩歲的小阿哥還未懂)看看樹葉,放大看看葉脈。

二話不說,那個晚上,我回到家,就準備了放大鏡,和本來已經想送給外甥的草帽。絕配!


昨天,我送了放大鏡給外甥,他高興兼興奮,拿著放大鏡,看看零食包裝盒上的字,看看他準備放進「大肥豬錢罌」的兩元硬幣,看看枱上的餐墊,又看看原子筆。當他放下放大鏡,他拿起原子筆,在紙上寫了一個英文字母「S」,然後轉向我,說:「花姨,妳住SHEUNGWAN呀?SHEUNGWAN- S- 跟住呢?」

我說:「S-H-E-U-N-G-W」(外甥每聽一個英文字,就寫一個。)當我說罷W,還未及說A,外甥說:「我知喇!A-N。S-H-E-U-N-G-W-A-N。SHEUNGWAN!」

接著,我指著放大鏡跟他說:「MAGNIFYING。M-A-G-N」(外甥依然耐心地聽著,寫著,每聽到一個英文字,就寫一個。)來到N,我說罷,他邊寫,邊大聲說:「N,A very big N。」結果,這個他寫的N字,比之前三個英文字母大很多。

接著,我繼續讀出餘下來的英文字母,他又寫。到最後,寫完了,我全個詞彙讀一次,他就由M開始,以一條線串連起MAGNIFYING的所有英文字。

寫完了,他就放下所有枱上的一切,到玩具那邊去了。

然而,望著那張紙、那枝筆和放大鏡,我笑了。他寫的那個N字-"A Very Big N"-告訴我,他為著新發現而高興,同時,他寫完那個N字,後面的字母大小又跟N之前的那些一樣,那告訴我其實暗地裡,他知道magnifying只有某部份是放大了。

雖然,可能今時今日,要「放大」,用手指在電子屏幕上輕觸及動一動手指就可以,若然我希望他認識「放大」的原理,大可帶部平板電腦給他,著他動一動手指就可,姊要他知道樹葉的葉脈是怎樣的,亦大可帶他到電腦前,GOOGLE SEARCH一下,不就可以了嗎?

不過,我們還是頗守舊,姊想他出去走走,親身看看和觸摸得到那片葉,用放大鏡去看清楚,至於我呢,則認為他暫不知道那東西叫放大鏡,沒所謂,知道有種物件原來可以放大,來得更重要-重點是發掘和探知的精神,以及好奇心的培養。

是因為好奇心,外甥想知那東西可以怎用,是否真的用在所有物件上面也可放大,他至少放大看清楚四件其他物件,又學多了一個英文詞彙。我猜有了這次經驗,和之後到郊野公園看樹葉的體會,他便能記得有一件東西,可以「放大」眼前的物件;要是我們以平板電腦去教他,可能他會以為一隻手指或兩隻手指,放在眼前的東西上,輕觸或動一動,就可以放大!

後記:事實上,外甥也會用手指在電話上(姊的iPhone,或我的舊款Android)放大相片,但每次他都很理所當然一般去放大相片,沒驚喜,而我估計,他只知那可以讓他看清楚一點,而不是放大(實際,那是"zoom-in",跟"放大"是有丁點不一樣),這次,他是知道"放大"是甚麼。

另,就是因為我見到他寫字,才知道他未學會小楷。

點解四歲的外甥那麼喜歡SOGO部lift?(下)

(待續)

回到外甥的家,休息了一會,下午時段,他又拿起DIRECTORY,再仔細閱讀,然後拿起筆,在目錄頁,作筆記。他在樓層的數字旁邊,又再寫一次那數字,同時在喃喃自語。

(這是網上版本,跟DIRECTORY目錄的其中一部份有點相似。)

我就坐在他的旁邊,望著他,呆著,想著:「咩事呀?佢想點呢?認真到咁,佢其實係好鍾意SOGO,或者唔關部lift事喎!」

正當我在發呆,他忽然抬起頭,望著我說:「花姨,我下次同你去九樓、六樓同二樓吖!」

我俯身向前,跟他一起望著DIRECTORY的目錄,說:「九樓有咩呀?」


(網上版,跟DIRECTORY目錄的其中一部份有點相似。)

(他靜了。)

然後,我問:「咁六樓呢?」

這次有回應了,他說:「Toys - Children & Babies' Wear - Toys.... 」這一刻,我明白了多一點,接著他說:「Stationeries」。他跟著說:「Stationeries。我係Children,[弟弟的名字]係Babies」。(註:我想他未學會Children是眾數,所以說他是Children,不過,好明顯他是知道Children的年齡是比Babies大,而他長大了,弟弟還小)

當然,我想知他為何要跟我到二樓。所以,我問:「咁二樓呢?」他說:「媽媽要去。」(那層是賣女裝的。)

下一刻,我問:「咁爸爸去邊層呀?」他說:「五樓。下次我哋搭lift上去吖。」

***
這時,我覺得自己明白為何外甥那麼喜歡SOGO部lift。實情是,他發現了在SOGO,可以找到他自己、弟弟、媽媽和爸爸都喜歡/ 需要的,大家一起購物,一家人;lift就是可以讓大家快些直達某些樓層。

那邊廂,他認真地翻閱DIRECTORY,是希望認識詞彙,至今,他認識的,不就是Toys/ Children/ Babies/ Men/ Ladies(其實,我猜他還未懂Ladies一字,不過他意識到那是跟Women一樣的意思)。

在目錄那一頁,他只寫數字,不寫英文字,是他在數數字和學寫數字,不寫英文字,是因為雖然他學會了那些字母和詞彙,但他不懂寫小楷,只會寫大楷,而DIRECTORY用上大楷和小楷的字體,他不會寫,自然不跟著寫。(作此推測,是有點根據的,下文再談。)

跟了外甥一整天,我發現他很喜歡「帶路」。先是在HYSAN PLACE下車時,他告訴我SOGO就在對面;之後,我們也到過HYSAN PLACE,搭扶手電梯到大堂是,他指著出口方向,跟我說:「花姨,嗰邊呀,出去就搭592(由銅鑼灣回家的巴士)」。這令我聯想到,他不停跟我和二姊說要帶我們去SOGO,同時詳閱DIRECTORY,也許是因為他想記得他要帶我們到那些自己、弟弟、媽媽和爸爸都喜歡的樓層。

後記:得出以上的「結論」後,我跟姊分享我所想,然後我問六樓有何吸引。原來,吸引外甥的不是玩具,而是他在那兒買過的士多啤梨味牙膏。他知道長大了,要刷牙,要用牙膏,姊為了令他不抗拒刷牙,買了一枝帶有他喜愛的味道之牙膏,用完一枝,要買了,他就試過跟姊去買,所以,他認識到SOGO六樓是他的樓層。

點解四歲的外甥那麼喜歡SOGO部lift?(上)

個多月前,我到姊的家跟外甥玩玩,忽然有一刻,「大阿哥」用認真的跟我說,要帶我去SOGO搭lift,我問他為什麼要帶我去,他笑一笑,沒回應;我又再問他那一部lift 有甚麼特別,他又暗笑一下,沒回應,然後走開了。

當時,我心想,那一部lift最特別的,是有位姐姐「揸lift」,難道是因為她?

***
昨天,我終於找到機會跟外甥一起到SOGO,目的地是B2樓層的超市。在HYSAN PLACE外的巴士站下車後,外甥就指著對面的大廈,大聲說:「SOGO呀,喺嗰度呀!」

走進了SOGO,姊說要到接待處,我就跟外甥在不遠處的lift旁邊等候,期間,外甥指著lift說:「花姨,我哋搭lift吖!」正當我想告訴他因為那部lift不停B2,所以我們要改用電梯之時,姊拿著一本SOGO DIRECTORY走過來。原來早前他們到這裡來的時候,曾拿過一本,但最後不見了,外甥找了好一會,找不到,只好再來拿一本。

往後的數個小時內,外甥在超市的收銀處等我們結賬時,在看那DIRECTORY:

就連吃午飯的時候,也在看DIRECTORY:


似乎他知道除了目錄的第一頁印了樓層數目,接下來的幾頁有每一樓層的詳細介紹,就連8/F是沒有特別的一頁,卻跟9/F拼在一起印在同一頁,也清楚知道,可想而知,他有多認真,有多專心。

這一刻,我開始想,他說要帶我去搭SOGO的一部lift,可不是因為那姐姐。

(待續)

29/09/2013

送給一位他的生日禮物

去年,他生日那天,我在南美,只有「輕描淡寫」以短訊跟他說了句生日快樂;今年,他生日那天,我將會在南亞-柬埔寨,為我的第二個「非酒區」半馬努力,猜我也只能以短訊跟他說句生日快樂。

然而,我打算把完成半馬的好消息和獎牌(希望主辦單位不會因為這賽事並非全馬,而不設奬牌,若是如此,還望有證書一張)送給他作為生日禮物。

能夠完成人生的第四回馬拉松的話,那代表了我健在,健康,該屬無價。


22/09/2013

如何轉型?(下)

(接續)

跑馬拉松的經驗讓我發現要轉型,是一個過程。相信不只是由不運動轉為跑馬拉松,工作上想另覓工種也許都是一樣,轉變不會像變魔術一般,要其出現就出現。

透過馬拉松的體驗和反思,我想若然要轉型(無論是轉為運動型,又或是工作上希望轉型),或可參考以下「如何轉型?」的要點:
(一)要信自己可以;
(二)要否定周邊認為不能的議論;
(三)若遇上認為自己可以的人,多了解為何他們對自己有這信心,或許他們能給予指導,成為明燈,甚至是伯樂;
(四)不要因盲跟風而轉型,要清楚知道自己要轉向甚麼的「型」;
(五)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句比喻要做好一件事,準備工作非常重要。要準備甚麼,自己該心中有數(如:跑馬拉松要好體能,要有堅定意志;要轉工或轉行,要有相關的知識或人脈,可能也要銀行有點積蓄);
(六)Fail to prepare, is preparing to fail;
(七)不要以為機會是從天掉下來的,天掉下來的只有雨水而已,機會要自己爭取與把握;
(八)要平心靜氣等待成果,或許也要花心思安撫身邊比自己更焦慮的人,例如父母;
(九)為自己定下timeline,不要無限期去追尋新的「型」,要知道何時「回頭是岸」,否則追不成功,一切也徒然(當然,我相信有限的時間會使人下苦功,發奮圖強,所以有timeline,成功機也自然會較高);
(十)要深思熟慮,肯定自己真的想轉型,否則,我看以上各項也不能做到。

「轉型」是包括要作出取捨,甚至要放棄某些現在所擁有的(或現在所能做的),也有可能是新的「型」除了帶來新景象之外,還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後果自負。

祝好運。

[完]

如何轉型?(上)

哈!最近有人跟我說「如果妳真係本來唔鍾意運動,咁妳轉型,好成功吖!」。聽罷,我不禁暗笑,心想:真的嗎?

另一天,又有人跟我說:「妳跑得完一個全馬,都已經好唔錯啦!我諗我唔得囉,妳一定係本身都有啲運動既天份!」我心裡暗忖,若然我真的有天份,那就要多謝葡萄酒讓我一展所長了!

問心,我從沒想過要「轉型」,亦沒想過要為健康而多做運動,就是從來不覺得運動能令我更健康或更開心,相反,自小很討厭運動,每年的陸運會或水運會,我都不會參加,只是有一年因為自己是某學會的會長,所以要代表學會參加4X100米接力跑步賽,破例了一次。對我來說,運動就是不討好的活動。同時,我深信心靈滿足,人開朗,就自然健康,所以我寧花時間喝酒去。

豈知,人生確實反覆無常,我竟為了葡萄酒去跑馬拉松。從揚言要跑的那天起(2011年10月),至我完成了第一個半馬(2012年2月),只短短五個月,再隔七個月(2012年9月),我就完成了第一個全馬;九個月後(2013年6月),完成了第二個全馬;六個月後(2013年12月)又準備跑一個半馬。

對不愛運動,又不多運動的我,能夠有此「成績」,或許我也不能再百分百否定自己有天份的這回事,而我可能亦該同意自己某程度上算是轉了型。

(待續)

21/09/2013

男人心目中的一位LOLITA(下)

(接續)

我於某年買了Lolita的DVD,看完後,我認為讀原作的書比電影來得更震撼。當然,我不排除那是因為先入為主,而且沒有導演和各演員加插了個人的傳譯,文字送來更深入的心理透析。

這次再重温,其實沒有再讀過那本書,亦沒有看DVD,我倒在網上找來各類的資料,看看Lolita的作者到底是誰,有怎樣的心態和他希望在書裡表達的又是甚麼。於是,我花了幾個小時看Yale University的網上課堂實錄:
http://oyc.yale.edu/english/engl-291/lecture-5,講及故事中的誘惑;
http://oyc.yale.edu/english/engl-291/lecture-6,講及反傳統和現代文學;
http://oyc.yale.edu/english/engl-291/lecture-7,講及內容審查與故事中的美學。

另外,我留意到一個談到戀童和日本流行的LOLITA裝扮的起源,以及LOLITA一詞並非一個名字而已,於今時今日幾近等同於十來歲的小女孩:
http://intermargins.net/repression/deviant/Age/AgeLove/pedophilia/about_4.html

透過這些不同的角度去分析《LOLITA》的故事,我不禁認為其實每個男人心目中都有一位LOLITA,某程度上跟早陣子落畫的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有著點點異曲同工之妙,說穿了,故事的主軸都是圍繞著一種回到年青時的感覺與追憶少年時代的思緒。不一樣的是,在《LOLITA》故事裡的男主角只不過是未能放下過去,於行動上又有點偏激而已,加上於從所謂道德標準的角度去看,有點越軌,最後,內心的爭扎化成解不開的心結;相對而言,《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的男主角則把那份心意好好保存於心裡某處,結果是生活上的一種悠然自在。

後記:《LOLITA》電影的中文譯名為「一樹梨花壓海棠」,起初聽到,我聯想到海棠就是LOLITA,卻不明白亦沒深究當中的意思。現在,於網上搜尋資料,才了解文字中的暗示。據說那是蘇東坡的打油詩,全段是「十八新娘八十郎,蒼蒼白髮對紅粧。鴛鴦被裏成雙夜,一樹梨花壓海棠。」

梨花色白,比喻頭髮已白的老頭;海棠紅豔,比喻年輕女子;「一樹梨花壓海棠」所意味的,不用言明了吧?

19/09/2013

男人心目中的一位LOLITA(上)

讀完《Lolita》一書後,即使原先是因為那電影海報吸引我,但不知怎的,讀完這本書之後,連電影也不大想看,就是覺得整個故事令我感到點沉重,繼而有點乏力。

或許是因為自己於中學時代是位理科生,念的書多是跟科學有關,就算教科書全是英文的,存在於腦海裡的詞彙十居其九都是科學詞彙,這樣一來,讀《Lolita》這文學小說著實有點吃力,不過,誰知哪裡來的魔力,為了讀完這本書,我每翻一頁,每有不懂的字詞,我都會抽寫下來,然後每讀完一頁兩頁,又或遇上太深太難明的字,就不再讀下去,先翻查字典,若有需要再讀某些段落才可以繼續讀下去的話,我或會再閱讀多一篇那些段落。結果,我花了頗長時間才讀完了整部書,然而,我倒能慢慢細嚼書裡的情節和作者的文字。



故事談一位中年男人愛上了(或迷戀上)十二歲女孩Lolita,她令他想起年少時喜歡過的一位女孩。故事的發展與情節惹來很多的議論,題目包括不倫之戀、戀童癖、強姦、謀殺、誤殺等等。不過,這既非偵探小說,亦非情色小說,字裡行間沒有暴力、沒有懸疑、沒有色情,但字行間透著忘不了的過去、迷戀、情慾、抑壓與不能自控,使我於讀完整個故事以後,也像沾染了點點男主角的鬱結與哀傷,然後換來沉重,繼而感到乏力,不想再看電影了。

(待續)



17/09/2013

男人心目中的一位LOLITA(前言)

留意到《Lolita》(Vladimir Nabokov, 1955)一書,全因1997年的一齣電影-改編自此書的同名電影,中文譯作《一樹梨花壓海棠》。起初吸引我的不是電影名字,亦非該書曾被指為禁書,而是那電影海報。不過,當年沒有到戲院看這齣電影,我倒買了以同樣的海報作封面的《Lolita》版本,一口氣讀完後,再沒力氣看電影,於是一直也沒看過。直至早年遇上電影的DVD,我才買下它,看一次,然後書本跟DVD給置在家裡的架上,多年沒碰過。

前天,我讀另一本書《The Missing Ink》,剛讀到的篇章提到一本名為《In the Shadow of Young Girls in Flower》,作者叫Marcel Proust。我心想:「PROUST,誰來的?」,看了那篇章的頭兩頁,再重讀,還是看不明白,只知道大概在談這位PROUST先生的文字暗示一個人的字跡能反映一個人的性格吧!然而,我對在讀的書太感興趣,看不明,讀不下去,只好先另外做點功課,於是,我上網找資料。

GOOGLE SEARCH的結果首頁,出現了這一篇:
In the Shadow of Young Girls in Bloom: Proust, Nabokov, & the Tyranny of Memory

「Nabokov」一字吸引我即時閱讀這篇文字,內裡也提到《Lolita》 ,這驅使我從架上拿來DVD和發黃了的書,想重温一下。

(待續)


後記:關於PROUST, Marcel和當年讀《Lolita》的感想,容後再談。

14/09/2013

唔止「包足妳一年」

2010年,收到好友「包足妳一年」的生日禮物,之後那年的新年假期,我把書架上未包的書都給穿上新衣。至今快要三年了,我還有廿多卷,看來,至少可以包一百本。

結果,不只包足我一年,我猜至少幾年!

後記:剛包好家中的第410本書

13/09/2013

你想點過(生活)就點過。

「你想點過(生活)就點過」,聽起來像是奢侈,但就是因為每天每夜連造夢也想著,結果在現實生活中,看見的都是心想著的,繼而,想著就等於朝著那方向走,然後終有一天,你會過著那想過的生活。

若果有人說因為生活奔波,又或為了糊口而過不到心想的生活,那也可能是時機未到,又或你想的確又離現實太遠了點,卻也有可能是因為暗地裡,你就不是百分百想過那種生活,猶豫讓人後退,也讓人漸漸忘記所謂想過的生活,於是,最終沒能過那種生活。

當然,也有的是,不是金錢的問題,不用奔波,不用為三餐而憂,卻又望著別人的生活,說自己的生活不如別人,安定不等於快樂。或許,他心目中根本沒有自己想過的生活,活著就是活,怎樣活著,不打緊,結果,看見別人有為個人對生活的追求而活著,自己有點納悶吧!

在我看來,「你想點過(生活)就點過」也關乎選擇,要是想過的生活與現實中的還有好一段距離,要繼續還是走另一條路,那是選擇;要是真的活著自己想過的生活,卻又在不知不覺中知道原來所想的根本不適合自己,那只是烏托邦的世界而已,這樣一來,到底繼續過自己想著而又不喜歡的生活,抑或重新打算適合自己的生活該是怎樣的,亦是一種選擇。

說穿了,就是那些在人生路上不同關口的選擇,我們在過著當下的生活。那不就是說你決定了「你想點過」,於是過著因為決定而帶來的生活。

09/09/2013

「婚姻失敗」之談:情義篇。

早前寫了一篇「婚姻失敗」?離婚就是失敗?,未婚的我,實在不大知道是否當女人和男人決定離婚以後,就等於失敗(某程度上,尤其是對女方而言)。

不過,我想無論在男方或女方的角度去看,要是雙方也是有情有義的一位,離婚後,大家也能好好過自己的日子,甚或以知己的身分去關心對方,那樣一來,婚姻雖告一段落,但也不致是失敗的結局。



08/09/2013

你的決定,就是我的決定。

2011年,我寫了一篇「跟你走,陪你走」;今日,當我不知道怎樣跟你一起走,而你也似乎不確定的時候,我只可以說一句:

你的決定,就是我的決定。



07/09/2013

知心,同行。

相遇是一份緣,有緣未必有份。
遇上以後,大家學會了如何明白對方,知心,或可有份同行。

怎樣的一個孩子,才算得是懂事呢?(下)

(接續)

惹來這樣的思索,是因為身邊的朋輩的下一代,也因為跟上一代的談及今日的世代。

坦白說,我猜在不同的時代背景,又或在不同的家庭環境下成長的父母/ 孩子,就會對「懂事」有不一樣的理解或詮釋。不過,我發現無論是處於那個時代,每個世代的看法與大家之間的詮釋或了解,總是有些距離。

就看今天這個說「自由」和說「自主」的時代,若遠若近的上一代與下一代之間,似乎存在著一種矛盾,大學生認為自己有權去選擇/ 投票選校長,那邊廂,大學生的家長積極參與子女的開學禮,還帶來「大學生家長日」,誰來定自由,那一邊定自主?

今天所談的「戀愛自由」,已是普遍的現象吧?極少出現當年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吧?然而,當走著「戀愛自由」道路的一對,而父母又認為子女的愛情之事也管不來的當下,他/ 她們要談婚論的時候,竟然又有可能成為了兩代之間的「拔河」時間,自由或自主,又不知到了哪裡去。

說穿了,父母或子女也好,其實各自對自己個人的責任或定位都有著些執著,父母對子女的期望(或寄望),甚或子女兒時希望得到父母的呵護,而在成長的過程如何認識自己,發掘自己的新世界和處理與父母的世界等等,大家在自身的路上也有不同的方向或經歷。說真的,要孩子真正的了解父母的心思,著實不易,正如要父母接受孩子的新思維,有時也可以很難。

最後,我想懂事的孩子,就是好好活出自己的世界,同時又能夠明白和體諒身邊人的個體。若可以明白和體諒身邊人的,自能明瞭父母的心思,即使不大了解,也能好好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和相處融洽。

同時,我想子女亦該於尊重長輩之上,添多一份敬愛。畢竟一切都是一份緣,而有緣相處於同一天空下,那亦是一種福氣。

怎樣的一個孩子,才算得是懂事呢?(上)

三歲懂得背千字文?十歲考上八級鋼琴,甚至演奏級?十四歲考上大學?

六歲小孩,成績平平,但每天早上都會自動自覺起床,搭車上學,放學回家温習,認為將勤補拙,總能成氣候?

廿歲孩子,上了大學,但未畢業就離校,自己創業,五年後賺了第一桶金?

廿八歲,已婚,亦已為人父(或人母),卻還像是「大細路」,帶著小孩子一起玩樂去?

三十歲,還在談夢想說理想,鍥而不捨,希望逆流而上,於自己的黃金之年內為自己爭取之餘,又期望爭取成功,為家人未來的三十年著想?

(待續)

29/08/2013

家裡不能少的十件物件或間格。

雖然一個人住,但我需要:

一)櫥房和明火的爐頭;
二)廁所和浴缸;
三)睡房和雙人床;
四)書房和(有咁高得咁高的)書架;
五)至少可放十對鞋的鞋櫃;
六)至少可放六十至八十枝的酒櫃/ 酒架;
七)工具箱;
八)三人至四人梳化;
九)花瓶;
十)清潔用品。

28/08/2013

女人發牢騷,男人發晒MOLD。

難得這個早上,我能夠早起,加上外面陽光普照,當下就出去吃個早餐。一如以往,又到平日常去的餐廳吃早餐,喜歡到那兒是因為落地玻璃窗能讓陽光透進去,我既可以看街景,又可以帶點工作到那兒去,邊飲咖啡,邊回電郵或寫作。

有時在那兒會碰上一些生意人在「腦震盪」,肯定他們是在初步構思,否則不會在這樣公開的地方談,而又讓坐在鄰桌的我聽得到吧!那些構思聽進耳,多會惹來我的另一些「腦震盪」,繼而忘記了他們所說的,左耳入右耳出,無傷大雅。

這天,我遇上的沒有生意人,卻碰上六個女人,左面一張枱坐了四位航空公司制服的女士,右面一張枱坐了兩位太太。航空公司的有講有笑,談著「COOL魔」和「SAM哥」,太太們則談各自家裡的僱傭,其中一位還拉到她妹妹家的僱傭,說這說那,一大堆「問題」,我聽進耳的沒一點笑聲,只有牢騷。

我待了差不多一個小時,她們沒停過,心想:「晨早就咁多牢騷……幾時先一日呀? 飲杯酒,就消掉啦! 好難想像兩位太太的枕邊人如何過日子…… @.@ 」

結果,我的早餐時間就這樣充斥著她們的bla bla bla...... 離開了餐廳,我腦海裡還殘留著她們bla bla bla......的回音。或許,女人都是愛發牢騷的,尤其是女人遇上女人。

如果女人在男人跟前,也是這樣的愛發牢騷,我猜可能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捱」,又或者,男人其實早就已經建了保護牆,又或者聽得多,早就「發晒MOLD」,不以為然了。

畢竟自己也是女人,可能我也有發過牢騷,但我相信自己發牢騷的時間比較少,全因我喝酒的時間較多,牢騷跟酒精一起給分解了,又或者,它於我曬太陽的時候,跟汗水一起蒸發了。

27/08/2013

沒有勇氣,只有取捨。(上)

上週五完成了一場分享會,主辦單位是大學母校的商學院。作為本科生的畢業生,能有機會跟其他的畢業生分享,實感榮幸。

跟負責是次活動的同事商量主講題目時,我得到的回應是「妳想講咩呢?」-結論即是,我來定案好了。最後,想了好些時間,再重新回顧一下,我決定主題為"A Journey of Change":從朝九朝五的員工變成了今天的自由人;從幾乎是零運動量的人變成馬拉松跑手,一年四個月內完成了一個半馬和兩個全馬;離開了一直以來很想加入的廣告界,繼而不知去向,最後遇上葡萄酒業,並視之為終生事業。

一切都離不開轉變,改變。

分享會之後,有一位來賓對我說:「妳好有勇氣呀!」事實上,多年前,我也以為自己心口有一個「勇」字,積極向前,算是有勇氣吧!

今天,為了分享會(和早前的一個訪問),我好像以一個局外人重新看看過去的點滴和變更,忽然間,我覺得自己其實一點勇氣也沒有,心口亦沒有一個「勇」字,一切都只不過是當下那刻的一個決定,而一個決定的背後是取捨。

(待續)

26/08/2013

如果十三年前,我沒有離開英國。(續篇)

實情是,前幾天心血來潮,翻開舊相簿,再看到自己於十三年前在歐洲的相片,於是便想起「如果」來。雖然我不知道如果那年,我沒有離開英國的話,現在的日子是怎樣的,不過,我知道,如果我當年沒有到過英國,我就不會到過以下的地方,也不會造就今天的日子和愛酒的生活。

意大利威尼斯:

瑞士的雪山:

第一次到訪巴黎鐵塔:

第一次到巴黎,就決定要到羅丹博物館,一睹真跡:

英國B&B:


如果十三年前,我沒有離開英國。

年前的一套電視劇為大家帶來了一句「人生有幾多個十年?」,自始,很多時都會聽到別人說這句話,繼而就覺得既然還活著,就好當活在當下,又甚至要把每天看成活著的最後一天,好好過活。不過,到底又有幾多人真正能夠「活在當下」?而「活在當下」的真義,又是什麼呢?

猜我十三年前沒有想過何謂「活在當下」,我根本就不知道怎樣去活出未來,亦沒想過未來是怎樣的光景,既不知道,那時的我倒真的是做到了「活在當下」吧!反而,十三年過去了,走過了好些路,遇過了好些人物,似乎「活在當下」離我遠了,在我面前出現的也許換上了另外四個字:「身不由己」。

這四個字的出現惹來另外兩個字:「如果」。要是在前半生裡的某年,我做了不一樣的決定,那我現在的生活會是怎樣的呢?

很有可能,只有在我的夢裡,才找到答案。

十三年前的我,在英國:

23/08/2013

「阿女,妳健美咗喎!」

數月前從法國回來,第二天就跟媽吃晚飯。媽第一眼見我,就說:「阿女,妳健美咗喎!」不明所以,回了媽一個充滿疑問的眼神,然後她說:「妳(曬)黑咗喎!」

我笑了一下。

***
這天,我把辦公室搬到戶外沙灘去,帶了兒時媽買給我的冰袋和一些食物,在太陽下開工。看來,我又再「健美」多一點呢!


21/08/2013

未遇上採花賊,先碰上偷草賊!

在剛過去了的情人節那天,我又再遇上心儀已久的「窿窿葉」,然後,我帶了它回家。不過,一來我不太喜歡家裡有泥土,二來就算我想把它移到水裡去種,還是要等它長得再莊健一點才可。於是,我見管理處的其中一位看更和某些同一座大廈的其他住客也把自家的盆栽放在大廈地下大門外面的石級上,於是,我便跟那位看更商討,我可否也把這「新情人」也放在那兒。他二話不說,就答好!

第二天,我把它搬到地下戶外去。然後,每一天,我都會於出門時,跟它打個招呼。

不久後,有天,我見花盤裡的泥土給整理過,整株植物變得挺直起來。我問看更何以會這樣,原來他添了些泥土,更灑了點花肥。

接下來的幾個星期,我見著一塊又一塊的嫩葉長出來,而我就幾近每天都為它打氣。同時,我每天見著它,都會微笑一下。

那知... 

三月中旬,它離開了我。「窿窿葉」給偷走了!我碰上「偷草賊」。就這樣,我跟它永別了。雖然我不知它姓甚名誰,但是直至今天,我還很懷念它的風采:

2013/02/14(偶遇):
2013/03/06:
2013/03/07:
2013/03/09:
2013/03/10:
2013/03/16(最後一面):


 今天,我到街市走了一圈,經過花檔,我見到同一品種的另一株!這次,花盤的泥土上插著名牌,原來它叫:「迷你龜背竹 」,英文學名:Monstera friedrichsthalii [Family: Araceae (天南星科); Genus: Monstera (龜背竹属)],來自南美。

其實,我不知道它有何吸引,不過,雖言不出,但我心知。

(更多資料:http://www.portlandnursery.com/plants/houseplants/monstera.shtml

「婚姻失敗」?離婚就是失敗?

從電視節目得知某藝人第四次再婚,節目主持人說她經過三次「婚姻失敗」...... 其實,離婚何以等同於「婚姻失敗」呢?

如果,他跟她於每個晚上也同床異夢,甚至多個晚上也不同床,卻從不言「婚姻」二字,那又算是成功嗎?

17/08/2013

妳去咗巴黎幾多次呀?(下)

(接續)

每一次身在巴黎,我都會感到很安全,也許,換句話說,是一份安心的感覺。在這裡,我感到一份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寧靜,就算四周是那樣的喧鬧,這份寧靜總跟著我的心。然而,我總覺得長久的寧靜很易讓人沉沒於安逸的生活,繼而失去某程度上的冒險精神。

這次的歐洲之旅,我沒有選擇巴黎作為起點或終點,甚至不途經這個城市,或許就是因為我想讓自己踏出去,認識其他的地方,又或是希望暫離自己一直認為是「安全島」的巴黎。


恐龍與獅子(下)

(接續)

「光頭恐龍」、「光頭恐龍」、「光頭恐龍」...... 獅子口中的四個字,在恐龍的腦海裡成了回音。忽然間,他在思索獅子的問題:「點解自己冇頭髮?」

獅子見恐龍沒有回應,便開始作猜測:「恐龍呀,係咪光頭成為今年最潮既STYLE?抑或係你怕熱呀?定係你身體有點不妥呀?」

其實,恐龍也不知道為何自己沒有頭髮,他明白的就是自己天生如此。於是,他回答說:「獅子呀,其實我都唔知點解,你講嗰啲都唔係,根本我就天生係咁樣。你又知唔知點解你咁多頭髮吖?」

獅子說:「你又講得啱喎,其實我都冇諗過點解自己咁多頭髮。既然上天已經安排如此,我都接受咗自己係咁樣,都冇諗過點解。不過,就算係獅子同類,我哋啲頭髮都有少少唔一樣。你睇吓我個朋友,同我個樣有啲唔同,髮型都唔一樣。」

恐龍望望左,又看看右,在眼前的兩隻獅子跟前打量了幾眼,然後說:「又係喎。」

一下子,「光頭恐龍」與「長髮獅子」又陷入各自的思潮之間,又一陣寂靜。

結果,他們一起置身在那廣闊的草原上,一起吹吹風,一起放開外面的喧囂帶來的煩躁,一起享受片刻的寧靜。此情此景,他們心裡都知道,大家的外表不重要,更重要的是大家相遇的時候,沒有因為大家不是同類,看起來不一樣,而口角或大動干戈。能心平氣和,就有和平。

重新定義,何謂「浪漫」。(續篇)

讀過關於浪漫主義時期的簡介和看過一些畫作,我又跟那一位新相識的朋友談了一會,說我對這時期有重新的定義,他第一句跟我說的話:「妳以為浪漫係關於情愛呀?」

我頓時語塞。是嗎?可能是吧!然而,我沒有回應說些甚麼。

其實,跟這位朋友相談之前,我正在看一些關於這個時期的音樂家的資料。看過之後,我發現「浪漫」的定義沒有變,只是我要重新認識而已。

無論是情愛也好,還是關於「浪漫主義」時期的點滴也好,浪漫就是沒邊際,捉不緊,甚至是觸不到的感覺。

***
以下為我讀過的資料節錄:

"Romanticism is characterized by restless seeking and impulsive reaction. Romantic art differs from classic art by its greater emphasis on the qualities of remoteness and strangeness. A fundamental trait of Romanticism is boundlessness. Throughout the Romantic period, the human mind was peculiarly attracted by disproportionate and excessive features."

"Romanticism cherishes freedom of expression, movement, passion, and endless pursuit of the unattainable (fantasy and imagination); a search for new subject matters. Because its goal can never be attained, romantic art is haunted by a spirit of longing. The creations of the romantic artist were emotional in character rather than guided by structural rules."

(Source)

***
更多資料:浪漫主義時期的音樂世界

***
後記:讀了好些資料,再跟朋友談了一會,又認識了另一位藝術家William Turner,同時,原來,我最喜愛的柴可夫斯基(Tchaikovsky)也是這時期的音樂家。

這夜,就讓我沉睡在浪漫的音樂裡吧......


左上: Sleeping Beatuty/ 左下: The Nutcracker & Swan Lake
右上: Piano Concerto No.1 + Violin Concerto No.1 / 右下: Violin Concerto No.1, played by Joshua Bell

16/08/2013

恐龍與獅子(上)

這天的天色不太好,恐龍似乎有點悶悶不樂。然而,他還是選擇了出外逛逛。走過森林,他來到一片平原,青綠色的平原,望開去見不到盡頭。

看著這片草,恐龍感到一份說不出的寫意。當下,他就躺下來,在草地上吹吹風。正當他在想,這一望無際的草原,只有自己一個,忽然他聽到不遠處的草叢有些咆哮聲,接著,他看見兩隻獅子從草叢裡走出來,還朝著自己的方向走著。

當獅子走到恐龍跟前,大家都互相打量了幾眼,然後,恐龍先開口說:「獅子,點解你咁多頭髮既?」

獅子回應說:「恐龍,咁點解你冇頭髮既?光頭恐龍。」

(待續)

14/08/2013

甘願做你背後的女人。(現實篇)

多謝你在我前面,為我遮風擋雨。我會好好在你背後,替你打點其他的,你就好好在前面走著吧,若然覺得累,就回過頭來,我會為你倒點酒,一起喝一杯,好好休息一下。

重新定義,何謂「浪漫」。

上星期,我在酒宴遇上新朋友,得知他於大學時代修讀美術史,於是我問他最喜歡那一位藝術家和那個時期。他的答案是「浪漫主義(Romanticism)」的「DELACROIX」。

我對於這時期認識就只限於「浪漫主義」四個字,或許是因為「浪漫」二字,總覺得這個時期表達的就是「浪漫」,是我不感興趣的,所以從來也沒有想過要去了解這個時期的背景和生於這個時期的藝術家。

不過,聽見新朋友談得興起,而且從他的言談之間,我感到他對這時期和那位藝術家的熱愛和情感。於是,回家後,我在網中找了些資料,又在家裡的藝術參考書找了些資料。

第一眼看見「DELACROIX」的畫,我心想,是這位「Eugene DELACROIX」嗎?可能有點唐突,不過,我還是傳了一個電郵給這位新朋友,確定這就是他口中的「DELACROIX」。

何以我會猶豫?看看這幅畫:
名為"Lion Hunt"(放大看)
(1861年版本,Art Institute Of Chicago, Chicago, Illinois, USA),油畫。

還有這幅"Lion Hunt",這是現存在法國巴黎Musee Orsay的1954版本。一點也不浪漫吧?

然後,在這本書的最後幾頁,我找來「浪漫主義(Romanticism)」的「解說」:

那邊廂,朋友回覆我的電郵,寫著:「Romanticism is not about literal meaning of "romance", but it's about freedom of expression.」

此話一來,我就明白了。之後,我翻開另一本書,看到DELACROIX的另一幅畫:
令人想起「孤星淚(Les Miserables)」,「浪漫主義」是法國大革命後的時期的思想吧。

也許,說穿了,「浪漫」其實是「釋放」的同義詞。事有湊巧,這個晚上在家看《衝上雲霄II》,眼見電視畫面出現一幕又一幕的法國巴黎場景,我忽然覺得這個城市一點也不浪漫,意大利羅馬才是浪漫的城市。

後記:下圖為我的參考書。

另,更多資料:http://www.metmuseum.org/toah/hd/roma/hd_roma.htm

13/08/2013

不開的花。

兩星期前,我如常到花檔買花。喜歡到那花檔買花是因為我常在那兒買到一些少見的花種。這天,我遇見藍色和粉藍色/ 白色的花,然後跟老闆談了一會。

「老闆,呢啲咩花呀?」
「龍胆花,龍既胆呀!日本嚟,今日先落機......可以擺得耐呀,十日八日啦。」
「好吖。」

***
兩個星期過去,花沒開過。我每天看著,等待著,結果,我看著一朵又一朵的花蕾變成啡色。心想,老闆騙了我嗎?


然後,今天,我又到花檔。這次,我遇上老闆娘。

「我上次買啲龍胆花唔開呀...... 係咪嗰批唔靚呀?」
「龍胆花?包包哋樣嗰啲吖嘛,唔係成日都開,係某啲時節先開架......」

聽罷,回想老闆於兩個星期前的話。其實,他沒有說花會開,只說可以放十日八日,我沒有被騙。



甘願做你背後的女人。


路過銅鑼灣的時代廣場,看著比我高大的高達,它的背影使我覺得自己甘願做它背後的女人,一生一世。

「鵲橋」係邊度?(續篇)

宋詞:《鵲橋仙》-秦觀。

纖雲弄巧,飛星傳恨,銀漢迢迢暗度。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柔情似水,佳期如夢,忍顧鵲橋歸路?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鵲橋」係邊度?

是日農曆七月初七,乃七夕節的日子,是傳說中的牛郎織女一年一會的日子。其實,我沒有認真了解過這一段傳說,只記得他們相會的地方叫「鵲橋」。

早前寫關於七夕祭品鳳眼果的文章,再遇上這段傳說,心想中國地大,座落在這片土之上的包括不少跟神仙傳說有關的地方,例如各處的廟宇或山石等,那麼,「鵲橋」在哪兒呢?重温傳說典故後,我發現原來所謂「鵲橋」,是喜鵲在天河聽到牛郎和織女因被分開後所發出的哭聽,被感動了,於是無數的喜鵲飛過天河,搭成了一座「鵲橋」,讓牛郎和織女可以在橋上相會。

「鵲橋」不在我們的物慾世界,亦不在中國的大地上,它在我們都觸不到的銀河。據說夏季是觀看牛郎星和織女星的最佳季節,牛郎星(Altair)是天鷹座(Aquila)的其中一粒,而織女星(Vega)是天琴座(Lyra)的其中一粒,它們與天鵝座(Cygnus)的天津四(Deneb)所組成的三角形稱為「夏季大三角」,只要你於晚間望上天,找到這個「夏季大三角」,你就會看見「鵲橋」了。若希望更容易找到它們的位置,看看香港太空館提供的八月星圖吧!

後記:昨晚在跑馬地的草地上做YOGA,天色好得很。舖了大毛巾在草上,躺下來「曬月光」,看看星,亦跟牛郎織女打了個招呼。





十七年前的昨天。

上個週末,忽起興致,翻開舊相簿,再次遇上十七年前的一張相。原來那年的昨天,八月十二日,我在日本。

自始,我沒有再踏足過那片土。未知來年,有沒有機會再到那兒一趟呢?


10/08/2013

一個甘願為我蹈火海的人

也許要遇上一個甘願為我蹈火海的人,其實不太難;要遇上一個會跟我甘苦與共的人,可不容易;要遇上一個願意陪我飛的,或者更難。

不過,我想,要是有緣,總會遇上,要是也有份,就會一起飛。

***
後記:有興趣的話,聽聽這兩首歌吧!(未知是否我的電腦有點問題,中段變了定鏡,不過歌曲仍會繼續播放。)

08/08/2013

分手後的第12天。

我發現要重新戀上別的,很難。

妳去咗巴黎幾多次呀?(上)

早陣子獨個兒遊土耳奇,遇上同樣來自香港的一個背包客。相請不如偶遇,大家一起用了一餐午飯,話題離不開旅遊。

談了一會兒,他說:「妳去咗巴黎幾多次呀?」
若有所思的我說:「我都唔知去咗幾多次。」
他說:「得喇,妳答咗喇。」

***
真的有點思緒錯亂,記不起自己到過多少次巴黎。只知自從第一次到過巴黎以後,每次到歐洲去,都會選巴黎作為起點或終點。

直至剛剛的一次,雖然最重要的目的地在法國,但我選了先經土耳奇和德國,再到法國,沒有經過巴黎。

(待續)

07/08/2013

當恐龍遇上蛇女(下)

(接續)

恐龍聽見那句「恐龍先生,煩請自重。可以客氣點嗎?」之後,覺得有點怪怪的,甚麼「恐龍先生」,恐龍不就是自己的名字嗎?何解無端會變了姓恐龍,名先生呢?而眼前這「青BB」的蛇,到底是誰來的,為什麼她會以為恐龍是自己的姓氏呢?

基於好奇心,恐龍想看清楚這條蛇女,於是,他先退後兩步,彎下身,把頭伸到蛇的跟前。這一刻,湊巧,青蛇女剛在地上轉了一圈,算是醒過來,抬頭就與恐龍對望著。

「青蛇女,你頭先講咩呀?恐龍先生?"恐龍"就係我個名囉,唔係我個姓,"先生"亦都唔係我個名。」

(青蛇女又伸一伸脷。)
「恐龍先生,我知你叫"恐龍","先生"係稱謂。大家第一次碰面,客氣一點比較好,所以,你呢,可以稱呼我為"青蛇小姐",而非"青蛇女"。」

(恐龍聽罷,頓時恍然大悟。)
「原來係咁。唔好意思呀,青蛇小姐。我估妳喺度瞓晏覺,一定係俾我吵醒咗,之但係,咁大條路,妳又偏偏瞓正喺中間,旁邊有樹蔭,妳又唔喺嗰度瞓...... 好彩我眼力唔錯,見到妳,叫一叫妳,如果唔係,我諗其他恐龍會一腳就... 鳴呼!」

(這時正值下午陽光普照的時份,雖然青蛇很想抬頭看看恐龍的個子有多高大,但是陽光太刺眼了,她只好依樣低下頭來回應恐龍。)
「言下之意,我是否要多謝恐龍先生呢?不過,你剛才有沒有留意自己曾經過幾棵青竹?青竹上面掛著一個牌,牌上寫著"前方一百米,青蛇之棲息處,勿擾。"!」

恐龍:「青竹嗎?有呀,好似妳咁既色,青BB,有呀!但係我冇見到個牌喎。」

(青蛇覺得有點奇怪。怎麼恐龍看見青竹,但看不見那個牌呢?於是,她想恐龍跟她到青竹那邊看個明白。)
「恐龍先生,未知你有否雅興,我們走一趟,到青竹那邊看個究竟呢?」

恐龍說:「好吖!反正我有時間,我會行慢啲,就番妳,妳慢慢爬啦。」

就這樣,恐龍和青蛇決定一起走,去青竹那邊去看看。正當恐龍踏出第一步,準備走第二步的時候,他發現青蛇不在旁邊。於是,他回頭看看...... 原來他的一步令地面震動,本來向前爬的青蛇反而向後倒退了一段路。

恐龍回頭見狀,跟青蛇說:「青蛇小姐,如果妳不介意,不如妳爬上來,靠在我的背上,一起走吧!」

青蛇心想,若不在恐龍背上一起走,看來大家可不能一起到青竹那處,於是,她回應說:「嗯,好吧!」接著,就爬上恐龍的背上去。

青蛇靠好在恐龍背之後,恐龍就起步走了。下一秒,青蛇就醒覺,為何恐龍看不見青竹上的那個牌,是恐龍個子比想像中還要高,對他來說,自己放的牌子太低了,要是恐龍平日行走之時,眼望前方,是根本沒可能看見那牌子的!當下,青蛇就說:「恐龍先生,不好意思呀,我明白喇,你的個子比我想像中的還要高,我放的牌子太低了,你沒留意,倒是應該的。不過,我真的爬不到那麼高,我放的位置已是我所能夠的了。」

話未說完,恐龍帶著青蛇,就來到青竹前面。恐龍說:「青蛇小姐,不如妳落地先啦。」於是,青蛇就爬回地上去。然後,恐龍後退一步,低頭看看,確是有一個牌在那兒,寫著"前方一百米,青蛇之棲息處,勿擾。"

恐龍看過那牌子,跟青蛇說:「青蛇小姐,難得妳咁坦白,又明事理。喺我背脊望一望出去,就知因為我高大,所以睇唔到妳掛個牌,仲話因為妳唔夠高,所以掛唔到高啲,妳真係誠實。」

青蛇說:「那是事實,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

恐龍笑了一下,從腳邊拾起一片樹皮,然後在上面刮了一條蛇的圖案,隨手就把它掛在竹上面,回頭跟青蛇說:「我掛呢個牌,高好多,我啲恐龍朋友經過,都會睇到。你放心啦!走喇,後會有期,青蛇小姐。」

青蛇還未來得及說句多謝,恐龍踏了兩步,早就遠去了。

(完)

02/08/2013

女人講咗唔算數,男人聽完唔記得?

「女人講咗唔算數」也許是女人的特性,亦有機會那只是某些女人以為自己擁有的專利;「男人聽完唔記得」也許是男人的習慣,亦有機會那只是某些男人不以為然給自己建起的牆。

那麼......

如果當「女人講咗唔記得」,又再講多一次,而男人反過來說「係呀,我記得妳講過,可能妳都唔記得自己講過。」

那麼......

這女人很有可能是那類認為「女人講咗要算數」,而且是很認真的人,講完一次又一次,使善忘的自己不會忘記自己說過的話;而這男人呢,「男人聽完仲記得」,或許意味著他願意去花時間和精神記著自己認為女人亦可能已經忘記的,那他也十分認真呢!

***
對我來說,無論是在男的一方,還是女的一方,「算數」或「記得」與否不打緊,最重要的是大家「有話題」,以及「有飯食飯,有酒飲酒」,就好了!

後記:如果我遇到以上故事中的那一個男人,跟我說那番話,想我的回應是:「其實,唔記得自己講過,係因為我諗住講咗,你就記得吖嘛。」

31/07/2013

這個晚上,只有四個字。

知情識趣。

那年那天,我在世界的盡頭。(中)

(接續)

猶記得到抵USHUAIA,已是黃昏時份,加上天氣頗差,天色特別暗。湊巧,那天是我南美之旅的第十四天,也是我病倒以後的第七天,還要花上十多小時的巴士車程才來到這兒,在巴士站下車的一刻,我不禁嘆了一口大氣。

心想,「我做咩病成咁,都仲要嚟呀?其實,我係咪應該提早返香港,又或者留喺智利呢?搞咩要一個人嚟咁遠,"世界盡頭"... 仲要冇訂酒店,又唔知呢度有啲咩......」。

或者是因為病得太累了,我竟然對於自己當下身處的境地有點猶豫,還要想「之前」和「如果」!是病得瘋了嗎?

不過,理不得是否真的瘋了,那一口大氣讓我知道USHUAIA於「夏季」的空氣可以有多冷,同時,冷空氣讓我清醒起來,天快黑了,還是先安頓自己吧!「既來之,則安之」,就好了。於是,我再吸了大大的一口氣,好讓冰涼的空氣為我打打氣,然後,我就往旅遊中心方向走。

(待續)

巴士經過USHUAIA「入口」的一刻:


旅遊中心門口放著當天和未來三天的天氣告示,原來我到達那天的最低氣溫是攝氏五度:




「四君子」之一:蘭

(按上圖放大)

***
第一天,她們跳著舞來到我家,然後,在藍色的水中成了珊瑚;九天之後,花兒一朵一朵躍下,到湖去,有的曬太陽,有的浮潛,有的潛水,好好享受晴朗的一天。

30/07/2013

兩隻眼,兩隻雞;一隻眼,一隻鴨。(下)

(接續)

好!離開了麵店,真的是時候回去了!急步走呀走,回到家,處理我新買回來的花和原本插在家的花,然後就處理那些一隻一對的「鳳眼」。

當我從膠袋拿它們出來的一刻,我又一次感到有點心寒!一隻眼,一對眼,幾隻眼,幾雙眼...... 然後,我想起麵店老闆的話,「白老鼠」......「白老鼠」......彷彿,我已經是籠裡的一隻白老鼠!

下一刻,我拿起電話,致電我的十星級大廚:家母!

***

「媽,妳有冇聽過咩係鳳眼果呀?」
「好似栗子嗰啲吖嘛!做咩阿女,妳想買呀?唔係成日有... 但係妳去蘭芳園旁邊嗰檔,有得賣,有時連個殼都剝埋既都有得賣。」

「媽,唔係呀!係我已經買咗,但係連個殼出面嗰啲都有,連埋啲枝,好似喺樹上面啱啱摘落嚟咁。」
「吓!?咁我都未見過喎......」

「咁呀,聽日俾妳睇吓先,我跟住先煮啦!」

就這樣,我又花了十分鐘,跟媽談鳳眼果,還得到少許她的「主婦買餸智慧」。

***

其實,在我跟媽通電話的同時,我的手和眼都專注在電腦上,皆因我一邊跟媽談話,一邊在網上找尋關於鳳眼果的資料。經我「過濾」後的資料重點有三:

一)所謂鳳眼果,其實是名為「蘋婆」的樹所結的果實,學名「Sterculia nobilis 」。那邊廂,另有「假蘋婆」,學名「Sterculia lanceolata」。

二)鳳眼果,又名七姐果。因為它於七月時份結果實,亦成了七姐誕的祭品之一。

三)鳳眼果的相關菜譜多是炆雞,也有炆鴨。[註:就是因為我在想到底我怎樣煮買來的鳳眼果,炆雞好,還是炆鴨好,所以得此文題。]

就這樣,我又花了(電話對談以外的)十分鐘去「過濾」資料!

只不過是路過果店,遇上奇怪樣子的果,我就花了個多小時去了解和認識它,好呀,證明我的好奇心還強得很呢!

後記:其實,我還從網上資料得知九龍塘某處種有一棵蘋婆,看來我要去見見它呢!

兩隻眼,兩隻雞;一隻眼,一隻鴨。(中)

(接續)

離開了果店,隔數個舖位是一家麵店。一心想買蝦子麵,不過,我走進店裡,還是照常左看看右看看,然後... ...

「老闆,"全蛋鳳凰麵"即係咩呀?」
「哦!即係淨係用蛋同麵粉,冇其他嘢。」

(那一刻,我心想,剛見過鳳眼,現在有一整隻鳳凰!?)

「原來係咁......我要六個"粗蝦子麵"吖,唔該。」

(然後,老闆袋好六個麵,想再多用一個膠袋,正當他伸手去拿... )

「老闆,唔駛多個袋喇,裝埋落嚟......(我手上有一束花、一袋檸檬、一袋雞蛋。)... 呢袋啦!」

(一心想把那袋麵放進裝有雞蛋的袋,但手上拿著花束,要點時間... ... 當我在努力找那個雞蛋袋的袋口......)

「唔駛咁煩啦,放呢個啦!(老闆望了兩眼)咦!你喺隔離間生果舖買咗啲唔知咩果呀?我都有見到呀!不過,唔知咩嚟,唔試,等其他人做咗白老鼠先啦!」

(老闆邊說邊把麵放進我的雞蛋袋。)

麵放好了,我離開店之前,跟老闆說:「好啦!咁等我試咗先!」

接著,老闆笑著說:「咁妳下次經過,嚟話我知!」

「好~~!好~~~!」

結果,我在這一家店,又花了十分鐘。

(待續)

兩隻眼,兩隻雞;一隻眼,一隻鴨。(上)



我有兩隻眼,我見到有兩隻雞。// 我有一隻眼,我見到有一隻鴨。


***
走過街市的果店,看見店外的一個角落擺放著一堆火紅色的果,遠看起來,果皮面像是有點絨毛質感,走近點看,就像ET(或小魔怪)的眼一樣!雖然它的樣子有點可怕,但我還是再走近了,還問店員那是甚麼。答案是:「鳳眼果」。

確是「果如其名」,既似眼,更似鳳眼。然後,我說要買,等待店員量重之時,我問:「咁點食呀?可唔可以生食呀?」

湊巧老闆娘走出來,她就回答說:「唔係生食,要煮,通常用嚟炆雞,妳當佢係栗子咁,就得喇...... 不過妳攞啲鹽洗洗佢先...... 嗱,妳攞個篩,放啲鹽,放埋啲果落去,等啲果外面層"黏住黏住",天然既保護膜咁... 如果唔係,就咁烚都得,再唔係,放入電飯煲焗熟佢,都得。」

聽罷,我想老闆娘那麼健談,就禁不住繼續我的提問:「咁佢哋喺邊度嚟?」

老闆娘說:「中國啦,都係架喇... 原本喺棵樹上面,紅色,好靚架!仲有唔係咩時間都有架,嗱,好似宜家呢啲時間就有。」

就這樣,我在這店子逗留了大約十分鐘,拿走了一點點「街市智慧」。

(待續)

***
其他的「鳳(眼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