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0/2013

「花姨,我俾恐龍妳帶返屋企吖!」(下)

(接續)

常聽說現在世界變得物質化,電子化,孩子不易學懂珍惜,很多時間會對著電子產品,手指掃屏幕,玩具又多,不易專注。然而,我發現,那其實只因人而異,因家庭而異。

跟外甥「爭(恐龍)玩具」事件讓我發現,小孩子其實很喜歡見到新事物,觸手感受物件,而不一定只愛在屏幕上掃,問題是,成年人給小孩子接觸到甚麼。幼童其實還未學懂自己出外找東西玩,意即他玩的都是成年人給他們的,或成年人自己會用到或家裡有的東西。

至於珍惜這回事,小孩子與成年人也一樣吧,只要是特別喜愛的,就自然會珍惜,所以我看,要小孩子學懂珍惜,或許也就等於培養他們對事或物的鍾愛程度,而著手處可能是觀察小孩子當下的一刻喜歡做甚麼,處於那個學習階段。

自從那天發現外甥在數我的恐龍有多少隻牙,更發現恐龍比自己有更多的牙齒(回想起來,或者他經常問「花姨,你有幾多隻牙?」,可能是他想找到比自己牙齒數目少的大人,然後說「我多過你呀!」,可惜,他未找到,就連恐龍也多過他,所以我那次見著他興高采烈開始數,數完之後,立即面露失望的表情),我猜恐龍那排26隻的牙是最吸引他的地方,其次是恐龍的體積,剛好給他抱入懷,不太大不太少,漸漸地,恐龍成為了他的朋友。

他享受跟朋友一起的時間,即使是一件死物,當小孩子把它與活生生的朋友連在一起,自然會珍惜身邊的物件。

不理解的話,看看電影TOY STORY吧!

「花姨,我俾恐龍妳帶返屋企吖!」(中)

(接續)

中秋節後的一個星期,我思前想後,到底我怎樣可以成功於下個週末,從外甥手上取回我的恐龍。是抱著不能強硬地以成年人與長輩的身份去作命令的想法,我在找方法。有好友建議我以物易物,買另一件恐龍玩具給他,以作交換。

然而,其實我估他就是喜歡我的那一個,即使我給他一件新玩具,也不等於他會明白何謂交換,或只會以為我送他一件新玩具。同時,我很少買玩具給他,我寧願花點心思,找些新玩意,跟他一起參與其中,又想他從中認識點新事物。結果,我想到跟他一起造壽司。

搞了一整天,作了12小時的褓姆,我準備離開時,問外甥:「我走喇,返我屋企,咁我帶埋恐龍走喇!」

他本來是望著我的,當我說罷這句話,他就忽然低下頭來,細聲說:「下次先啦!」望著他,我知他是明白我很喜歡那恐龍,而那是花姨之物,亦肯定若我說不可,他是會服從的。不過,我想那只是一件小玩物,無論我有多喜歡那恐龍,又很希望可以把它帶回家,其實讓它留在外甥那兒,又何妨?於是,

我說:「好啦!咁恐龍留喺度多一個星期,我下個星期嚟帶佢走啦!」
「好吖!下個星期吖!」

「咁你同恐龍講早抖,好唔好?其實佢有名架,佢叫DINO。」
「DINO?唔係,係DINOSAUR!」
「係DINOSAUR DINO!」
他望著我笑了一下,說:「DINOSAUR DINO,早抖!」更送了一個擁抱給恐龍。

***
如是者,接下來的兩個週末,我都會到訪他家,離開之前的對話依然一樣,最後還是他的一句「下次先啦!」使我說好。

直至今個週末,我問姊可否帶恐龍走,她說好,但雖然她沒跟我說,但我知道她是希望我先說服外甥,然後才帶恐龍走;那邊廂,媽聽見我這提問,悄聲建議我說,不如趁著外甥不為意,拿走它,不就好了。

我既然有那童心跟外甥「爭玩具」,而又有成年人的心智及頗高的EQ,我能夠想像若然小孩子失去了有如是朋友的玩具,是會有點失落與不快;如果我真的悄聲拿走了恐龍,那豈不是暗地裡以行動告訴了小孩子,大人就可以因為喜歡一件物品,就可不問自取?(雖然他知物件不是他的,但因為我說過讓它留下,所以那刻,恐龍確是暫托在他那處,可算是他的呀!)

想不出法子來,只好再重覆嘗試。當我打算要走,問他可否帶恐龍走,還是四個字的回應:「下次先啦!」一如以往,他沒有看著我說這句話。

這次,我沒說好,沒說讓恐龍留下來,亦沒說下個星期再來帶它走,只是保持沉默。然後,當他步向睡房,他忽然跟我說:「花姨,我俾恐龍妳帶返屋企吖!」

他更二說不說,快步走到客廳,拿起恐龍,把它放到我手中。我抱著恐龍,一臉不知所措,只懂說句:「咁我帶恐龍返屋企喇!」

「好吖!」他有點依依不捨的樣子,望我一眼,又望恐龍一眼,然後他伸手,跟恐龍握手!握手之時,他望著恐龍說:「我哋握吓手吖!」然後,送了一個擁抱給恐龍。

猶記得有天跟外甥數恐龍有多少隻牙,於是,我便說:「你記唔記得佢有幾多隻呀?係咪26隻呀?」接著外甥又開始數1, 2, 3, ... 18, 19.... 25, 26,「26隻呀!」

跟外甥一邊數,我發現外甥把一張貼紙貼了在恐龍的牙齒上面:

似乎外甥把恐龍當成了朋友一樣,於是,我說:「好啦!咁花姨帶佢返屋企喇,花姨屋企仲有好多恐龍掛住佢,佢要返屋企見吓啲朋友呀!不如聖誕節,我再帶佢嚟揾你啦!」

「好吖!」

就這樣,我成功帶了恐龍回家。

(待續)

「花姨,我俾恐龍妳帶返屋企吖!」(上)

九月尾的中秋佳節,難得我在香港,帶了自家的恐龍燈籠到外甥家去,一心想於花燈活動後,把它帶回我家。
 

甫到埗,我已跟大外甥說了一次,恐龍燈籠是花姨的,我會帶恐龍一起回家。他沒回應。

其實,我早前已經帶了另外一個燈籠給他,不是新買的,是去年我跟姊說那樣簇新的燈籠,不用掉丟吧,寄存在我家,下一年再送回吧,不必浪費。所以,去年跟外甥說了一次會把燈籠帶回我家,明年再見。就這樣,我認為他有一個,我有一個,他玩他的,我玩我的。

豈知,我發現他沒回應我的話,不是因為對我的燈籠不感興趣,也不是因為他不理睬或不明白我的話,是他十分喜歡我的恐龍,卻又知道那是我的,不敢說要。讓我有這發現的是由他不作回應,直至吃過晚餐,再到外出空地遊玩,然後我離開期間所發生的一連串事件:

晚飯後,準備外出:外甥本來的燈籠已放在他旁邊,但他伸手拿起我的恐龍,然後望著我。面露詫異表情的我說:「你嗰個喺呢度喎,恐龍係花姨架喎!」-皆因他於下午沒回應我的話,我以為他沒對我的恐龍感興趣,所以我一心想帶我的燈籠出去玩,沒想到,最後似是在跟四歲的外甥爭玩具!

外甥一手捉緊恐龍燈籠的手柄,雙眼與我的對望了至少五秒,身邊的其他成年家人一早就知道我與恐龍也只是訪客,眼前的情況只令他們也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是好,沒有人命令外甥拿自己的那個,又沒有人著我讓那恐龍給外甥。

對望五秒後:「花姨,嗱,妳玩啦!」外甥把恐龍給了我,然後沒有拿他的那個。低頭準備出門。

出門後至遊玩回家:外甥沒說一句話,也沒有拿起過他自己的燈籠。

這一個小時間,我只想起四個字:悶悶不樂。其實,早在中秋前的好一陣子,我已聽聞外甥怕恐龍,他看過TOY STORY,卻全不感興趣,於是我才放心帶恐龍到訪,加上他於當天下午沒回應,又表現到毫不感興趣,我真沒想到原來他是那樣喜歡恐龍燈籠!

好,還是要想想法子,但我真的不想把恐龍送給外甥。最後,我想到一個方法。在外甥說要去睡的時候,正想親吻說晚安之時,我說:「不如我俾恐龍留喺度,陪你一陣,我下個星期嚟帶返佢走吖!」

下一秒,我還來不及看他的表情,只聽到他大聲說好!親自走出睡房,到客廳拿恐龍到他的睡房,我說:「咁恐龍留喺度,瞓喺你床尾,呢度啦!」然後,我放低恐龍,跟外甥親吻說晚安,然後我說:「咁你可唔可以都同恐龍講早抖呀?」

他望著我笑了,然後把頭轉向恐龍:「Dinosaur,早抖!」

(待續)

「我哋去SOGO搭LIFT,上六樓呀。」// 「唔好,我哋去五樓吖。」

早陣子,我寫過一篇文章關於外甥為甚麼喜歡SOGO部LIFT(上篇/ 下篇)。雖然我明白了他何以會愛上那部份LIFT,但還有點不解的是他說要帶我去五樓,而那是「爸爸的一層」。

今天,我又遇上機會跟外甥到SOGO。目的地是六樓,然而,由SOGO對開的馬路步行至SOGO的入口那短短數分鐘,就出現了以下的對話:
「我哋去SOGO六樓。」
「唔好,我哋去五樓吖。」

「唔係呀,我哋要去六樓。」
「唔好啦!搭LIFT去五樓啦!我未去過。」

謎底解開,又是那三個字:好奇心。實情,我要推翻之前的猜測,他不是知道爸爸要買的東西會在五樓,而是他看字知道那是賣男裝的樓層,而爸爸是男人,所以那一層是「爸爸的一層」;他想去五樓,不是因為認為爸爸要去那兒買東西,而只不過是因為他未曾去過那一層!

結果,我們搭LIFT到五樓。出LIFT之後,出現的對話:
「你嚟五樓做咩呀?呢度有啲咩呀?」
「等我睇吓先啦!」

邊說著,他左看一下,右看一下,我們已差不多走到扶手電梯,他說:「我哋上六樓啦!」很順利,我們來到目的地:六樓。繼而,我發現,他看過了,知道了,他自覺地說要去本來我們要去的目的地。

***
試想想,如果我們成年人以為小孩子是為「扭計」,又或因為成年人覺得趕時間,直接到六樓才可,又或因為成年人說要到六樓,小孩子好應該「唯命是從」的話,那很有可能抹煞了那個發掘五樓的機會。

同一時間,很有可能小孩子本來不是為「扭計」,最終也變成「扭計」!另外,更有可能因為小孩子的好奇心滿足不了,繼而使他們好奇心更強,致使他們建立到「非做不可」的心,並施行不同而富創意的方法去達到目的。

要是小孩子的「要求」只是小事一樁,多花幾分鐘,多行幾步路,滿足一下小孩子的慾望,又有何不可?重點是能夠與小孩子建立互信,讓小孩知道成年人也會聽到小孩子的聲音,他們自然會坦然說出有何「要求」,當然,不是每個「要求」,成年人都要答應,但既然大家建立了信任,小孩子其實也會聽得見我們作為成年人的聲音。

有時,當父母一心為孩子好,想教導或指導孩子,卻於所有任何情況下,都以一個理由「咁唔啱!」或「你咁唔聽話既!」而責罵一番,很有可能他們只知道「做某些事情,是會被罵」,而根本不明所以,甚至沒能建立自己的判斷力。

深信間中的嚴厲或責罵是需要的,但絕不應該於所有任何情況下,也用同樣的方法去處理小孩子的不當行為。小孩子未懂事是不爭的事實,未能在某些年齡階段明白一些道理,也是必然的,若然成年人也能夠學習怎樣聆聽小孩子的聲音,留意一些他們的「小動作」,以及他們作一些行為背後的思想,並認識他們在不同階段的認知和理解能力,其實是可以有很多方法去改變小孩子的不當行為,更要是他們自願去改變,甚至是自發性去做某些正確的行為。

若你也同意以上所言,而又已為人父人母的話,要能實踐,殊不簡單。或許,第一步是學習於適當的時候,放下「成年人」的身份,把自己也當作小孩,一來可以藉此明白自己的孩子,二來他們是會因此感受到父母是明白自己的,繼而願意向父母坦誠及開心相處。

26/10/2013

為咩而(繼續)跑馬拉松?

早陣子,在某個酒會上遇到良久沒相見的酒界好友,她問我最近忙甚麼,又有何大計。我心想,沒大計,想了數秒之後,我說:繼續跑馬拉松囉!

然後,她說:「為咩要跑馬拉松呢?」
我回答說:「其實,我都唔知呀!

接著,我們把話題轉回葡萄酒。

**
幾天之後,另一好友無端致電相約下午咖啡聚,說有嘢俾你呀」。原來,她剛從台灣回港,想給我手信。那是一本看以書籍,卻又有點想雜誌的讀物,封面寫著「Running-夏日X鍛鍊X塑身」。

讀了幾頁,都是關於如何透過跑步這運動塑造身段,再過幾頁,才提到關於跑步要注要的事項,免致受傷。讀完了,我不禁想起酒界好友的問題,而我也在問自己為咩而(繼續)跑馬拉松?」。

完了去年的梅鐸全馬,跑過一次,不夠嗎?不滿足嗎?自己又不愛跑,不愛運動,身邊愛跑步而又會跑長途的人都跟我說過不少練習的要點,但似乎我至今還是不習慣那樣練習,甚麼跑全馬42公里的賽事前X個星期,最後累積跑50公里或以上。對我來說,那幾近是如天方夜譚,沒可能吧!

現實中,我卻又真的於今年完成了第二個全馬,即使時間完全談不上是正常時間,花了六個多小時,才能回到終點,但至少,還算是完成了。個多月後,我又會「出征」,到柬埔寨跑吳哥窟半馬。難道我真的愛上了跑步?

想了又想,最後,我發現自己沒愛上跑步,只是愛上了抽離:抽離我本來認識的葡萄酒世界,用自己從來未想過會用的方法去感受酒區的生活;抽離自己本來不運動的個性;抽離香港的世界,所以我在外完成了一個又一個,還想來年到美國NAPA或/ 及法國CHAMPAGNE跑馬拉松。

至於柬埔寨的那個呢,想也只是藉口走出去,以另一個角度去看吳哥窟而已,同時,為了明年的酒區馬拉松作預賽準備。要不是有機會出去跑一趟,猜我在香港是不會怎練跑的。

無論如何,人人說運動重要,每人每日都該運動,為酒而跑,為酒而繼續跑,愛酒的心化成了定期運動的心,那也不錯呀!

後記:一年一度的渣馬賽事報名已開始,近日,有人跟我談起,問我有沒有報名,說真的,跑了一次半馬作試驗,達到去年跑完全馬的目的,就是了,完全沒興趣再參加,又或參加全馬。言談間,他說某些參加者,為的是炫耀自己曾參加馬拉松,不作準備就去跑,那很危險。如此一來,我看他們既不是為了運動,卻又不是為了挑戰自己,是純粹因為某程度上的虛榮心而去跑,結果,有些人會受傷,即使能炫耀一番,但苦了自己,亦享受不少跑馬拉松的樂趣

慶幸自己身邊認識的業餘跑手好友都是認真對待這運動,亦會先了解如何準備自己,為跑長途作好準備,亦多得自己不是因為虛榮與炫耀而跑,結果,好友們的指導讓我準備好自己,並帶著「平常」去跑,最後安全完成,而我亦能好好享受當中的過程。

17/10/2013

「用八達通咪好囉!」-記一段男人與女人之間的對話。

前天,我本打算到寶雲道練跑,那知,跑了一會就變成步行。慢走,被蚊子叮了幾下之外,賞花看蝶,還沿途聽了一些旁人的對話。

不是有心聽,而是有些特別大聲講。本來就百思不得其解,清清靜靜步行不好麼,何以要那麼高聲大嚷?不過,更奇怪的是內容,那是一位外籍男士與一位看來是華人的女士,以英語對話,以下的是我翻譯過來的,同時,只意譯,不是隻字一樣。

女:咁多散錢,又重,又要袋,咁麻煩!
男:我俾現金,人哋找錢俾我,我唔通唔要咩?
女:咁你用八達通咪好囉!

再一次,我只是路過,不是有心要聽進耳,又,既是慢走路過,我只聽了數秒之間的對話,走過了,沒回頭,繼續向前走,不知對話之後的情況如何。

聽罷,我想的不是用現金較好,還是用八達通較好;我想的是,真的不明白為何那女士會因這樣的小事一樁而作出大發雷霆的表現。

帶著零錢,可以當是「負重運動」,沒所謂吧!

這番話給我的啟示是:女人,有咩必要為這樣微不足道的事而動氣呢?既傷身,又傷和氣,不如花點時間做些有意義的事吧!就算不做什麼大意義的事,也做些讓自己開心,並分一點開心給身邊的男人好嗎?

15/10/2013

唔識,咪冇問題囉;咁識呢?

從電視新聞上看到關於「共融」的兒童遊樂場的設施,受訪的一位職業治療師提到大部份的設施旁邊也沒有指示設施的使用方法。

理論上,我明白,對我來說,自己到過家附近的公園,遇上一些運動設施,我也會看看使用方法,才行動,去使用那些設施,那是我作為成年人的理性驅使這行為。對一眾只有幾歲的小孩子來說,那些使用方法,到底有何意義,且不談他們是否懂得讀那些文字,就算使用圖解,作為有意識的成年人,又如何讓他們留心了解如何去玩呢?

我跟兩位外甥到過遊樂場,一來他們跑得快,二來整個遊樂場有那麼多的小孩子,排著隊的大有人在,其實,我不太能夠控制到小孩們如何「使用」那件設施,從他們眼裡和行動上,我只見到三個字:「盡情玩」。

自己未有機會親身接觸「需要」那些「共融」兒童遊樂場設施的小孩子和父母,也不懂分辨出在一個遊樂場上,哪些是特別為「共融」而設的兒童遊樂場設施,不過,我心想,既說「共融」,其實,不也是希望這些小孩子也可以跟其他一般的小孩子共同享有在外出玩樂的權利與快樂嗎?何以在遊樂場的玩樂時間,也要成為他們「訓練」的時間呢?若然設施的設計和物料也是安全的,是否真的要拘泥於「如何使用」那件設施的問題上呢?讓孩子在遊樂場上發展創意,不也可以是目的嗎?

這一番思緒,不禁讓我在想:「唔識,咪冇問題囉!」小孩子或不懂如何使用設施,但他們開心地以自己心目中的方法去玩樂,毫無問題;大人呢,卻自掛在口邊懂得使用,又或安全使用設施為中心,而忘記了設施本身是為了希望小孩子有那空間去玩樂一番。如此一來,「唔識,咪冇問題囉!咁識呢?」

我看可能會引致:煩惱自尋。

後記:以上所談的是成年人與未懂性的小孩子之間的「唔識」與「識」。成年人的工作世界,或葡萄酒世界,另作別論。

12/10/2013

樂觀,不是天生的。

這個晚上,機緣巧合之下,跟一位素未謀面的大學YEAR 2師妹談了一會兒,聽了她在學的故事,亦分享了自己畢業多年後的體會及給她的一些建議,她的回應是:「師姐,妳都幾樂觀喎!」

聽見她的這句話,我忽然發現,其實,樂觀,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一種性格,而是後天養成的態度。要養成這種態度可非一朝一夕的事,卻要經過好些體驗和反思,再加上某些令人「開竅」的機遇。

自問,我肯定有著某程度上的樂觀態度,不過亦有好些愁善感(想那是寫作人的共通點吧!)與執著,所以自己不太認同師妹的那一句話。

或許,更貼切的是,我養成了一種「隨緣」的態度,那邊廂,我開始領悟到「樂天知命」所衍生出來的豁達吧!

註:「樂天知命」出於周易《繫辭上》第四章,其中一句為「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懮」。

10/10/2013

能「閉關」在家,重閱家中每一本書嗎?

自六月從歐洲回港,我也沒怎花時間逛書局,只間中到誠品走走,但真的是走馬看花而已,全因那兒的書藏讓人有點失望,於是,每次到那兒去,都是晚上十點前後,想讓自己透透氣罷了。

直至那天在書架上拿出《LOLITA》一書,望著書架,我發現架上的書,好像很陌生,有些未看完的,就更陌生,原來自己很久沒專心看一本書,又或用另一個角度看,是自己沒能抽時間,花精神好好讀完一本書。極其量,我只能於每個星期,花數小時去閱讀,結果,要讀完一本書,要花很長時間。

忽然間,我很想一個月不做(其他)事,只在家重閱每一本書。

對我來說,它們的意義,不只在於那一本書的內容,又或它的作者,又或內裡的思想意念,實際上,書架上的每一本書代表著我的成長歷程,有些或曾經為我帶來思想上的衝擊。

我想,重閱架上的書,或許有另一番理解,能再一次帶來新衝擊。


08/10/2013

當愛與誠變成只有責任

雖說金錢是萬惡,但有時,若一件事或一段關係只建基於金錢的話,似乎那就變得簡得,那是一買一賣,只要是雙方洽商成功,互助互利,就成事。愛與誠,跟責任也可全無關係。

若果一件事或一段關係的開始是建基於愛與誠,而隨著時間流逝,人的思想心態或有變,環境因素亦可能在變,而愛與誠漸漸減退,甚至消失,換來只有責任作維繫,此時,人很容易變得極端,自我,而且感到迷失或失落。

也有可能的是,一切緣起自責任,愛與誠從沒存在過。那到底,人可以有多重的責任心,又或換句話說,一個人可以承受多重的責任?




01/10/2013

12小時的褓姆工作,讓我有所發現。(下)

(接續)

作為成年人,又在「社會大學」磨鍊多年,加上今時今日急速的生活步伐,希望升職有如「直昇機」,似乎我們也不期然想孩子能夠以極速時間學會很多,跟社會接軌,為著往後「鋪路」,年紀小小就要每天上不同的興趣班,「有個好既PORTFOLIO」,同時又要兼顧學校的功課,甚或要上補習班。以前上補習班,某程度上意味學習程度緩慢,需要加把勁追上,而今日的補習可以是為了要領先,爭先。

其實,小孩子本來就天生有顆鬥心,即使不是想第一,但至少「唔輸蝕」。

我最近就愛跟外甥玩一個遊戲:當我手上的飯碗剩下兩口飯左右,我就望望外甥的碗(通常他不是十分專心,又或開始想放手停口,似會吃剩飯菜),然後問他「咁慢既?花姨就嚟食完喇!」,繼而給他望一望我手上的飯碗,他接著又望望自己的飯碗,專心一點去吃,不會吃呀停呀。當我吃完之後,若然他還未吃完,我會給他看看我的碗,說:「花姨就嚟食完喇!你仲未食完呀?」當他吃完後,他很多時會示意我看看他的飯碗。這時,我多會再給他看看我那像鏡一般明亮的飯碗,就是一粒飯也沒吃剩!他又會看看我的碗,再望望自己的碗,比較一下之後,他多會自動拿起羹匙,準備吃個乾乾淨淨,這時,我多會握著他手及手上的羹匙,把碗裡的幾粒飯撥到羹匙,讓他吃個光光。最後,我會再一次拿起我的飯碗,拼在他的飯碗旁看看,說句:「OK!叻呀!」

試過一次兩次,外甥的表現都一致,甚至有趨向,他不用我再說「咁慢既?花姨就嚟食完喇!」。我有這推測,是因為有次飲湯,當我在慢慢享用的時候,外甥拿起碗,就「起勢」快速地飲,飲了一大半,望望我,吸一口氣,又再繼續,然後一飲而盡,然後遞隻碗給我看。我不禁暗笑,心想,他自動自覺把我當成假想敵,要快過我吧!於是,我說:「好犀利呀!快過花姨喇!」說罷,看看他的樣子,沾沾自喜的一張臉。

經過這些「實驗」,要是孩子本身不是真的躲懶,其實,他是會因為「唔輸蝕」的鬥心,跟你鬥一鬥,而為了勝利,他是會努力或思考如何取勝。所以,到底是否真的需要帶他走向極點,像大人一樣以極速時間,完成他本來可以輕鬆面對,又有空間去享受的過程,發掘自己的興趣,渡過愉快的童年呢?

12小時的褓姆工作,讓我有所發現。(上)

剛過去的週日,我作了暫代褓姆,跟兩位外甥一起渡過了十二小時。這短短的12小時內,我發現兩位小孩子幾乎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學習如何生活。

當然,他們不知道「生活」這兩個字,也不曉得每天活著,走著,所做的每一件事或所遇的每一個人就是他們生活的一部份,然而,我看得到,亦感受到他們對身邊事物的好奇心和間中不明所以然的樣子,就知道他們在思考,在了解,在摸索,在認識-認識周邊的事物,認識身邊的人和認識自己。

小孩子似乎是有能力去自己學習,亦似乎有能力去循序漸進學習。幼年時學會了爬,然後行,就會學跑;學會了伸開手指,就會嘗試去拿東西,然後放手,再拿過,重覆又重覆,就學懂了,其實,我看所謂懂得,就是掌握了當中的竅門或方法。

長大了些,上學去了,認字也好,閱讀也好,學樂器也好,重覆一次兩次三次,記住了,就會自動去挑戰自己,找些新的東西去發掘,那是天賦予小孩子的一顆探知的心和思考能力。然而,有心去深求認識,願意思考,不就代表他們在任何程度的知識水平或層面都能自己去學習,世界上是沒有「過目不忘」的,又或者不是看過一次,就自然會學懂。

例如,我跟外甥一起「整壽司」,見他一開始拿著竹蓆,自己在「卷卷卷」,我以為他懂得這個動作,又見過我卷起放了飯和其他食材的紫菜,他看一看就該會懂吧!那知,一切就緒,他似乎不懂卷,是因為當所有材料平放在枱上,在平面上向前卷,他不會,只有竹蓆的話,他可以拿起扁平的蓆,然後卷上。當我明白這點之後,我走到外甥後面,拿著他的手,一步一步教他卷,覺得他明白了如何在平面上向前卷,我放鬆一點雙手,我又發覺有點不對勁,他還是做不到。最後,我發現是他的小手還是太小了,相對我這個大人,手指長,又懂得用力,把紫菜上面的飯和食材壓一壓才卷,做出壽司卷來。

不是因為他蠢而學不懂,也不是他沒經思考,沒努力,所以做不來,亦不是因為他想不通而做不到,只是其他外在的因素讓他未能自己做到。不過,當我知道原因,我跟他一起一邊卷著壽司,一邊在做點功夫,最後依然有壽司吃。當然,他是知道未能靠自己完成,不過,參與當中,加上花姨的協助,他還是認為自己成功了,至少願意再嘗試,繼續盡其力量去試。

我猜重點是鼓勵嘗試 + 適當時候放手,適當時候加以指導或輔助,但盡量不構成依賴。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