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的晚上,又夢見星。不是第一次發這樣的夢,好幾次了。之前一次,夢醒以後,作了以下的文字和圖畫:
(按圖放大)
這晚又遇上星,再次想起這作品之餘,亦發現自己遇上了世上最閃最亮的一顆星!
自少很喜歡仰望天空看星星。記得那年第一次到德國公幹,晚上跟客人用過晚飯,在車站步行到旅官,在路上抬頭望天空,看見繁星滿天;去年到澳洲,也看見星,但這兒的天空似是特別低,不用抬頭,只向前看,就是星。自始,我對「摘星」有點改觀。
然後,前晚的夢,讓我再次反思。是我們認為摘星不切實際,是天方夜譚,所以從沒想過那是真的?還是因為覺得難以事成,所以連第一步也沒踏出去,就在說難,不切實際只是藉口?
要真的把天上的星星摘下來,當然是不切實際的!我畫一顆給你好了!不過,「摘星」這概念似是在比喻一些像是遙不可及的,想觸得到,抓得住,卻又很難的事。於澳洲遇上的星星不是我見過最亮的,但肯定是最低掛的;前晚夢見的,是我一生所見最亮的,從沒想過會觸得到,不過,原來當你肯多走一步,確是有可能摘得到那一顆星。
而我說的第一步,其實很簡單,是自己要留意得到那顆星所發出的光芒。能夠留意得到,就有機會能跟著這一顆星的帶領,走到星的家,摘得到那一顆星。
後記:留言之際,想到以下的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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