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讀了一封宣傳電郵,是關於某文化展覽的內容。
信內有句說:「她的存在有什麼意義?」。
這句話,使我不禁在想,
存在,必需要有意義嗎?
如若需要,那我存在的意義是什麼來呢?
想這問題,我早就問過自己,
而早前跟好友的對話,又驅使我再想了一遍,
湊巧,遇上電郵裡的那句字,又讓人在想。
想了三次,我從不知如何回答,
直至今天不用想就能說出答案來,
經過的思想歷程,雖說不出來,
但想身邊或有人會感受到。
我的存在,本身根本沒意義,
至少對我來說,真的沒有。
只有我身邊的人,
才覺得我的存在是有意義的。
不是因為自大,才這麼說,
前文早就說過自己是如此渺小,
又怎會覺得自己在別人眼中是多麼重要呢?
然而,
試想想,若有天我要離開,
想哭的不會再是我自己,
而是再感受不到我的體温的其他人,
那不就是說了,只有我身邊的人才覺得我的存在是有意義的麼?
是那意義,讓他們哭了。
換個角度看,
或許我不該說我的存在沒意義,
可能我存在的意義,
就在於盡我所能,
不讓身邊的人哭。
要是身邊的人真的要哭,
我定會盡量抽空相伴在旁,
讓他/她盡情哭個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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