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到底為何物?
猜不只我經常在想,一班廣告人,或從事藝術文學,甚至營商的也在想,大家都在想如何以創意,讓自己(或自己的產品)突圍而出,能引來別人的青睞,或者能夠帶來商機。
其實,有創意並不難,但要得到別人認同或欣賞的創意,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心想創意,指的是與別不同,既是別不同的,要惹來一群人的認同和欣賞,談何容易。然而,要引來志同道合的,倒不太難。
近日發現,只有活現出來的,讓人體驗到或明白到的,才是創意,要不是,那就只能是思緒,而且是零碎的,既捉不到,也不能跟別人分享,更不能讓人感受到,或觸得到。
創意來自靈感;靈感來自生活。
多得好友帶來的生活片段,送來無限的靈感,尤其那源源不絕送上靈感的一位「靈感女神」。不少得的,還有一群失控的魔鬼好友,若不是他們的出現,怎能讓我把靈感幻化成創意?是他們給我勇氣去跟那與別不同的思想一起生活,還要多得他們讓我放縱,自由自在於那靈感和創意空間好好生活。
然而,雖說著自由自在於那空間生活,但當有人以為活在靈感和創意空間,的確很自由,而且更似是活在天堂一樣,喜歡作甚就去做的同時,相信身處於我周邊的女神和魔鬼,就會明白要活在那個空間,其實才是最不自由的,除了經常要徘徊在不同的境界,還要周旋於數不盡的虛構人物當中,繼而把創意變成能明白到或體驗到的,當中所涉及的力氣,著實不少。
幸好,女神和魔鬼閒來拜訪,帶我暫離人間煉獄,好好歇息一下。休息過後,又再回到那空間,繼續我的創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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